通知公告
科技項目 通知公告
為加快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創新體系,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支撐產業轉型升級,建設創新型城市。根據《安徽省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補短板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引導全社會加大研發投入的意見》(皖小康〔2020〕2號)、《滁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加快科技成果轉化推動國家創新型城市建設若干措施》(滁政〔2022〕5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全椒實際,制定本辦法。
項目解答:19855107810(可加V)
一、設立創新發展專項資金
(一)縣政府安排創新發展專項資金,支持全縣科技創新發展。
二、支持企業創新能力建設
(二)對縣域內企業建設的,被新認定為重點實驗室、學科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制造業創新中心、產業創新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等省級研發機構,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新認定的省級質檢中心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新認定的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和20萬元,對新備案的省級院士工作站的,給予一次性補助50萬元。對新認定的省級新型研發機構,給予一次性補助50萬元。上述平臺在參加國家、省組織的運行績效評價中獲得優秀等次的,分別再給予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補助。
對企業建設的,被新認定為市級研發機構(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博士創新工作站等)的,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
(三)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補,在運行評估中獲得優秀等次的給予5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運行評估中獲得優秀等次的給予20萬元補助。對獲得省級科技成果轉化專業性中試基地備案的,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
(四)對高校、省級以上科研院所來我縣設立科研機構,給予研發儀器、設備投入額的15%補助,單個項目補助不超過200萬元,特殊情況,實行“一事一議”。
(五)對新獲批的國家級、省級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50萬元。對新認定的省級以上創新聯合體,給予100萬元獎勵。
(六)對新獲批的市級科技特派團、科技特派員示范基地、科技特派員工作站,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
三、支持企業開展科技創新活動
(七)支持企業承擔國家科技計劃項目,按其首批實際國撥到賬經費的5%給予補助,單個項目補助不超過50萬元。
支持企業承擔省科技計劃項目,對企業承擔省科技重大專項項目,給予等額省撥經費支持;對企業上年度爭取到省級其他科技計劃項目資金的,給予首批經費到賬額5%的補助,單個項目補助不超過20萬元。
(八)對上年度全市納統研發經費支出前100名企業,給予新增研發投入部分最高3%的獎補;對上年度納統研發經費支出占營業收入比重超10%的企業,給予新增研發投入部分最高5%的獎補。市、縣財政按3:7實施配套獎補,最高獎補不超過100萬元。
對上年度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R&D經費)支出超過1000萬元(含1000萬元)的,排名前10名的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獎勵,排名第11名至第20名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獎勵。
對連續兩年R&D經費支出1000萬元以上(含1000萬元)且增幅超過15%的企業,給予企業20萬元研發費用獎勵;對連續兩年R&D經費支出600萬元以上(含600萬元)且增幅超過20%的企業,給予企業10萬元研發費用獎勵;對連續兩年R&D經費支出300萬元以上(含300萬元)且增幅超過30%以上的企業,給予企業5萬元研發費用獎勵。
上述獎勵以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的研發投入為獎補依據,同一企業不重復享受。獎勵資金用于研發項目。
(九)支持企業參加全國創新創業大賽,進入省級賽的,給予5萬元獎補。對獲得省級決賽一、二、三等獎項目分別給予15萬元、10萬元、5萬元的獎勵;進入全國賽的,再給予5萬元獎補。對獲得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的項目,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同一項目以獲得最高獎項進行獎勵。
(十)對獲得國家、省級科學技術獎的第一完成單位,分別按國家、省獎金的50%給予獎勵。同時符合上述獎勵條件的,按最高標準獎勵(團隊內部分配比例按照成員貢獻大小,由其自行協商分配)。對獲得省重大科技成就獎、省科學技術合作獎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50萬元、5萬元。
四、扶持高層次科技人才創新創業
(十一)鼓勵支持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在全創新創業,擇優推薦申報市天使項目,市天使投資基金以股權投資等形式,最高給予1000萬元支持。縣財政根據上市進度、地方貢獻給予獎勵。
市天使項目支持對象為:攜帶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端科技成果、高新技術產品,在我縣獨立創辦公司或與我縣企業共同設立公司,開展科技成果轉化、高新技術產品產業化活動的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
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包括:“兩院”院士、國家重點行業領軍人才;國內外優秀大中型企業中層以上高管人員或高校、科研院所副高以上科技人員及其他優秀創新型研發項目負責人。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用其攜帶的科技成果、高新技術產品,以及研發技能等入股,團隊在公司的股份不低于20%。
五、加大創新型企業培育
(十二)對納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且通過科技型中小企業備案的企業,給予5000元獎勵。
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獎勵15萬元,通過重新認定的,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
(十三)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創新型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10萬元;對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創新型試點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
(十四)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信息化示范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10萬元。
(十五)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農業科技(示范)園區,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10萬元;對新認定的省、市級農業科技型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
(十六)采取市、縣共建共擔方式,按照滁州市科技創新券管理辦法,對科技創新過程中的戰略規劃、技術研發、技術轉移、檢驗檢測、軟件開發、研發設計等技術服務給予補助。
六、推進企業科技成果轉化
(十七)鼓勵企業聯合高校、科研院所開展技術攻關,對簽訂產學研合作協議的,按技術合同實際成交額,給予企業10%的補助。與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簽訂產學研合作協議的,按合同實際成交額,再給予企業10%的補助。單個項目最高補助不超過50萬元,同一企業年度內最高補助不超過100萬元。
(十八)企業當年獲得國家、省審定動植物新品種且進行省科技成果登記的,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補助。
七、推進大型科學儀器共享
(十九)對企業租用安徽省儀器設備共享平臺網的儀器設備,按年度租用費的20%給予補助,最高補助金額200萬元。
八、推進新型科技創新服務體系建設
(二十)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生產力促進中心,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10萬元。
(二十一)支持發展科技服務機構,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技術轉移機構,分別給予35萬元、15萬元獎補。對在省、市組織的科技服務機構運行情況績效評價優秀的,分別給予5萬元、2萬元獎補。
(二十二)對當年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眾創空間、星創天地、科技孵化器,加速器,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孵化器或眾創空間每孵化出一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運營主體1萬元獎勵。
九、其他
(二十三)上述各項獎補省市政策規定需縣財政配套的,按省市政策規定執行,縣財政獎補資金總額包括市財政給予的獎補資金。
(二十四)本辦法所述各項獎補與縣政府已出臺的其他財政獎補(包括各項招商引資協議約定)重復時,以較高標準執行。
(二十五)本辦法發布之后,國家、省、市新出臺的政策,按新政策要求執行。
(二十六)本辦法由縣科技局負責解釋,文件自印發之日起執行。《關于印發全椒縣加快科技創新發展獎勵政策的通知》(全政辦〔2021〕4號)不再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