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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青年創業園如何申報?想申報的企業可要抓緊時間領補貼了!關于合肥市青年創業園建設項目申報獎勵條件、材料、流程的詳細內容,高新區、經開區、新站區、瑤海區、廬陽區、蜀山區、濱湖區、長豐縣、肥西縣、肥東縣、廬江縣、巢湖市想申報青年創業園的企業可咨詢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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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青年創業園獎勵補貼:
青年創業園按照分類分級的原則給予資金補助。從起,每一類市新認定的青年創業園,根據競爭評審結果確定為A、B、C、D、E五級。每一類市青年創業園按照級別累計最高分別給予不超過700萬元、600萬元、500萬元、400萬元、300萬元的資金補助。鼓勵各地加大對青年創業園支持力度,協調各類配套資金扶持青年創業園后續發展。
合肥市青年創業園建設項目申報范圍
凡符合《合肥市青年創業園建設管理辦法》(皖人社發〔2022〕14號)規定條件、已建成運營的創業園均可申報,申報園區名稱必須含有“創業園”字樣。已認定為“青年創業園”的園區不得重復申報。
合肥市青年創業園建設項目申報條件:
申請青年創業園的園區應同時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一)園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園區名稱必須含有“創業園”字樣,在參與申報認定當年的6月底前已運營滿2年。
(二)園區已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發展改革、經濟和信息化、財政或團委部門認定為市級創業孵化基地或創業園,有科學合理的發展目標,有明確的產業定位、發展計劃、年度目標和實施方案。
(三)園區產權明晰,能夠提供生產經營、創業孵化、創業創新的場地面積不低于10000㎡,近2年實際利用率每年均不低于60%,園內水電、道路、消防、通訊等基礎設施以及基本辦公條件、倉儲空間、后勤服務等配套設施完善;
(四)已認定為國家(省)級留學生創業園、省級農民工返鄉創業示范園(省級農民工創業園)、省級大學生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國家(省)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等享受過就業補助資金一次性集中專項補貼的省級及以上創業孵化基地或創業園,不得申報青年創業園。
(五)同一園區不得以兩個及以上園中園的形式申報青年創業園。
申請青年創業園的園區應同時滿足以下運營條件:
(一)創業園運營機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發展方向明確,其宗旨是服務創業者創新與創業,具備承擔為孵化企業提供創業服務的資質和能力。無違法違紀行為和未了結的法律、經濟糾紛。
(二)創業孵化功能完善,創業孵化流程、創業管理制度、準入與退出機制、創業孵化服務規程、日常運作管理等制度健全,服務流程規范。
(三)設立有創業公共服務機構,擁有能夠開展創新創業服務的專業隊伍和培訓講師、創業導師的專業運營管理團隊,配備了3人以上具有相應專業知識、技能的管理服務人員,能夠為入孵創業實體提供政策咨詢、信息服務、項目開發、風險評估、開業指導、創業輔導、融資服務、跟蹤扶持、知識產權、人力資源、市場營銷等“一站式”創業服務;能夠協助入孵創業實體享受創業相關扶持政策。
申請青年創業園的園區應同時滿足以下孵化條件:
(一)園區入孵的創業主體為45歲以下的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留學歸國人員、返鄉農民工等青年群體,且為企業主要投資人和法人代表,創業實體符合當地產業發展方向且有較強的成長性。
(二)園區內以新產業、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產業為主要扶持方向,新一代信息技術、人工智能、新材料、新能源和節能環保、新能源汽車和智能網聯汽車、高端裝備制造、智能家電、生命健康、綠色食品、數字創意等十大新興產業的企業占園區內企業30%以上,青年群體創業創新企業超過15家或占入孵創業實體的60%以上,帶動就業人數300人以上,且有進一步引進、培育創業創新型企業發展的規劃和配套推進機制,有創業創新項目培育計劃。
(三)政府幫扶創業實體(包括創業團隊及創業組織)的各項政策落實到位,創業孵化效果明顯,自園區運營以來,入孵的創業實體孵化成功率總體不低于60%;每年新入孵創業實體10戶以上。
第七條申報園區應當在物業服務智慧化、項目管理數字化、創業服務平臺化、產業布局生態化等園區運營模式、管理模式上有創新,或在孵化效果、創新支持等方面具有突出的特色優勢和示范性。合肥市青年創業園建設項目申報程序
(一)符合申報條件的創業園,由創業園建設主體向所在地的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提出創建申請;
(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市發改委、經信局、團市委聯合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對初審符合申報條件的創業園擇優推薦,經市政府同意后,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報送申報材料;
(三)委托第三方機構對申報創業園組織開展競爭性評審,擇優推薦擬認定的創業園;
(四)委托第三方機構對擬認定的創業園進行實地核查。
(五)對通過評審、核查的創業園擇優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的認定為“合肥市青年創業園”。
合肥市青年創業園建設項目申報材料
申報創建合肥市青年創業園,須提交以下材料:
(一)設區市人民政府推薦函。
(二)合肥市青年創業園建設項目申報表。
(三)佐證材料。
合肥市青年創業園建設項目申報時間要求
(一)合肥市青年創業園建設項目申報主體須為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等。
(二)各市要加強對申報創業園的指導,按照認定條件認真篩選,提高申報質量。推薦的園區扶持產業方向明確,兼顧一二三產業,優先推薦扶持十大新興產業企業的園區。各市推薦一般不得超過2個。
(三)合肥市青年創業園建設項目申報材料須完整、規范、真實,可比照《合肥市青年創業園建設管理辦法》提供相關佐證材料。凡偽造、虛夸材料的,一經發現,取消參加評審資格。
(四)各市請通過合肥市政務服務網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申報。另外,申報材料一式10份郵寄至省政務服務中心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窗口,電子版同時發送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就業失業處。
省政務服務中心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窗口(地址:合肥市省合肥市包河區馬鞍山路50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