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外省資訊
武漢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申報獎勵政策以及申報需要滿足的條件要求如下,可以先看下文了解一下,需要申報的歡迎直接找我們溝通分析。
免費咨詢熱線:18086668970或15656027219(V+右)
武漢臥濤地址: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茅店山西路創星匯科技園A棟468室
武漢市各地區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申報獎勵
1、江岸區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申報獎勵
鼓勵企業建設創新平臺。支持江岸轄區企業創建國家級科技創新基地、國家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在獲得市級單個項目每年資助金額不超500萬元的基礎上,我區再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的補貼資金;對市級科技創新基地每運行三年開展一次績效考核(由市科學技術局組織),對考核優秀的,在獲得市級補貼30萬元的基礎上,我區再一次性給予30萬元補貼。
2、江漢區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申報獎勵
對企業新獲批國家、省、市級創新平臺的,分別一次性給予150萬元、30萬元、30萬補貼。區財政在按規定承擔50%補貼經費的基礎上,分別再給予一次性獎勵75萬元、20萬元、20萬元。
3、硚口區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申報獎勵
支持企業建立研發機構。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支持企業獨立或者與高校院所共建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技術創新中心、企業研發中心、工業技術研究院、制造業創新中心等國家、省、市級科技創新平臺,對企業牽頭新組建的國家級和省級創新平臺按照有關文件精神給予一定補助。在市級科技計劃體系中設立科技創新平臺專項,支持企業研發機構建設。
4、漢陽區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申報獎勵
支持設計企業申報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認定企業技術中心、國家創新中心、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等,對上述獲批的國家級中心給予100萬元獎勵。
5、武昌區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申報獎勵
對企業牽頭組建的國家實驗室、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國家產業創新中心,一次性補助建設經費250萬元;對民營企業牽頭組建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企業技術中心的,一次性補助建設經費125萬元。
6、青山區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申報獎勵
促進研發平臺建設。對企業牽頭組建國家實驗室、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的,一次性補助建設經費250萬元;牽頭組建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工程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企業技術中心的,一次性補助建設經費125萬元。對經市科協新考核認定的企業院士工作站,一次性給予30萬元補貼;對考核優秀的市級以上研發平臺,一次性給予10萬元補貼。
7、洪山區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申報獎勵
支持企業創建國家、省、市科技創新平臺。對新獲批國家級、省級、市級科技創新平臺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150萬元、50萬元、35萬元獎勵;對國家級、省級、市級創新平臺考核優秀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50萬元、25萬元、10萬元的獎勵。支持企業創建國家、省、市科技創新平臺。對新獲批國家級、省級、市級科技創新平臺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150萬元、50萬元、35萬元獎勵;對國家級、省級、市級創新平臺考核優秀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50萬元、25萬元、10萬元的獎勵。
8、蔡甸區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申報獎勵
對新申報獲批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研發平臺(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等),分別給予500萬元、100萬元、30萬元補貼,不同級別研發平臺可同時享受,但同一級別不同類型只享受一次。
對通過省級備案的新型研發機構(A、B、C、D類),按照類型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獎勵;對通過市級備案的新型研發機構(A、B、C、D類),按照類型分別給予100萬元、60萬元、30萬元、15萬元獎勵。
9、江夏區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申報獎勵
(一)企業申報獲批省級或者市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技術創新中心、企業研發中心等研發平臺的,一次性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勵。
(二)對新認定的市級科技特派員工作站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對市科技局考核優秀的市級創新平臺,給予10萬元獎勵。
10、黃陂區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申報獎勵
支持創建國家、省、市級創新平臺。企業申報獲批國家級、省級、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企業院士工作站、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科技特派員工作站等,按市、區1:1予以配套支持。每3年對國家、省、市級創新平臺進行一次考核,對考核優秀的市級創新平臺,予以相應配套支持。
11、新洲區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申報獎勵
企業申報獲批省級或者市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技術創新中心、企業研發中心等研發平臺的,一次性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勵。
12、臨空巷經濟技術開發區(東西湖區)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申報獎勵
對國家實驗室、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分別給予最高1億元、5000萬元的建設經費支持。對企事業單位新獲批的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科技創新平臺,,在市級獎勵的基礎上,按照國家級、省級、市級分別給予500萬元、200萬元、50萬元獎勵。對新獲批的市級科技特派員工作站,給予20萬元獎勵。對考核優秀的市級以上創新平臺,給予30萬元獎勵。對獲得國家、省、市科技部門備案的企校聯合創新中心、新型研發機構,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獎勵。
13、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漢南區)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申報獎勵
鼓勵有條件的的企業創建國家、省、市級科技創新平臺。對新獲批的國家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國家地方聯合創新平臺等10類平臺,一次性給予500萬元獎勵;對新獲批的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分中心、湖北實驗室、湖北省技術創新中心、湖北省企校聯合創新中心、湖北省企業技術中心、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等9類平臺,一次性給予200萬元獎勵;對新獲批的武漢市級研發平臺,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勵。對通過國家部委、省級、市級部門考核獲得優秀檔次的科技創新平臺(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分中心按省級考核獎勵計算),一次性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獎勵。
武漢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申報條件:
(一)企業類
1、依托單位上一年銷售收入不少于3億元(農業領域不少于2億元),且近二年研發投入經費之和不低于2000萬元(農業領域不低于500萬元)。高新技術領域的工程中心,其依托單位需為高新技術企業或高新技術產品備案企業。
2、工程中心具備開展技術試驗和行業服務所需的物理空間、儀器、設備等基礎設施,辦公面積原則上不少于300平方米。
3、工程中心的研發人員不少于30人,其中:中高級職稱或碩士以上學位人數不少于10人(農業領域工程中心的中高級職稱或碩士以上學位人數不少于5人)。
4、工程中心近三年與上下游企業合作或委托研發項目數不少于2項。
5、工程中心近三年累計獲得知識產權成果不少于3項。知識產權成果包括有效發明專利(含國防專利)、植物新品種、國家級農作物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不包括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和軟件著作權(下同)。
(二)高校類
1、依托的學科是省級以上重點學科、優勢學科或者特色學科,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授予權。
2、工程中心擁有固定研發人員不少于30人(不包含在讀學生),其中中高級職稱人員不少于20人。
3、工程中心近三年完成的對外產學研合作項目(與依托學科相關)不低于10項,或近三年接受企業委托的研發項目(與依托學科相關)入賬金額不低于300萬元。
4、工程中心近三年向企業轉化的科技成果(與依托學科相關)不少于3項。
5、工程中心近三年自主獲得的的知識產權成果(與依托學科相關)不少于6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