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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招工用工獎補!肥西縣支持招工引才服務若干政策實施細則申報條件、流程及材料
肥西縣支持招工引才服務若干政策實施細則,有效期2年。該細則獎補范圍包含為企業招引藍領技術工人獎補、階段性用工補助、智慧就業平臺運營獎補、智慧就業平臺運營獎補等。肥西企業想了解招工引才服務若干政策可隨時咨詢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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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促進就業創業及支持企業招工引才,推深做實穩就業保居民就業工作,現根據《肥西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肥西縣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肥政〔2023〕8號)精神,進一步完善措施保障,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具體政策項目
(一)為企業招引藍領技術工人獎補
1.補助對象
為縣內重點企業(包括規上企業、招商引資企業)招引藍領技術工人實現穩定就業(簽訂并實際履行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的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勞務派遣單位、技工(職業)院校等送工單位。
2.補助標準
推薦到企業穩定就業(簽訂并實際履行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達到200人/年以上,根據人數分檔給予一次性獎補,最高獎補400元/人,其中推薦人數在200-500人/年,按照200元/人一次性獎補;推薦人數在500-1000人/年,按照300元/人一次性獎補;推薦人數在1000人/年以上的,按照400元/人一次性獎補,勞動者年度內在縣內更換工作單位的,不重復享受。
3.申請流程
此項補助由送工單位申報,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材料至肥西縣人社局就業中心,經縣人社、財政部門審核后撥付至送工單位。
4.申報材料
(1)送工單位為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勞務派遣單位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或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公章)、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勞務派遣單位與企業簽訂的用工協議復印件(加蓋公章);
送工單位為技工(職業)院校的,需提供院校辦學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公章)、技工(職業)院校與企業簽訂的用工協議復印件(加蓋公章);
(2)推薦就業人員補助資金申請表(附件1);
(3)推薦就業人員花名冊(附件2);
(4)推薦就業人員勞動合同復印件;
(5)工資發放憑證(包括企業的工資發放表和銀行代發工資的表單)復印件(加蓋公章)。
推薦就業人員需依法參加社保,尚未畢業的實習生(提供學生證或“學信網”學歷證明)可不參保,但需購買人身意外險。
(二)階段性用工補助
1.補助對象
各類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技工(職業)院校等送工單位。
2.補助標準
各類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技工(職業)院校等送工單位,在應急時段,經縣人社部門同意,為縣內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輸送勞動者并連續工作30天及以上的,按200元/人/月的標準給予送工單位階段性用工補助。
應急時段分別為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
3.申請流程
此項補助由送工單位申報,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材料至肥西縣人社局就業促進科,經縣人社、財政部門審核后撥付至送工單位。
4.申請材料
(1)肥西縣階段性用工申請表(附件3)
(2)肥西縣階段性用工補助資金申報表(附件4)
(3)肥西縣階段性用工補助人員花名冊(附件5)
(4)送工單位為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需提供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或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公章)、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與企業簽訂的用工協議復印件(加蓋公章);送工單位為技工(職業)院校的,需提供院校辦學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公章)、技工(職業)院校與企業簽訂的用工協議或實習協議復印件(加蓋公章);
補助人員需依法參加社保,尚未畢業的實習生可不參保。
(5)工資發放憑證(包括企業的工資發放表和銀行代發工資的表單)復印件(加蓋公章)。
(三)智慧就業平臺運營獎補
1.補貼對象
利用“互聯網+社區智慧就業”模式,為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提供招聘渠道且經縣人社部門同意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2.補貼標準
根據“互聯網+社區智慧就業”平臺企業注冊數和發布職位數分別按10萬、20萬、30萬元給予每年一次性補助。具體檔次要求如下:
Ⅰ檔:社區平臺企業注冊數累計500家以上(不含500),1000家以下(含1000家)且在肥西縣注冊登記并申報納稅的企業不少于平臺注冊企業總數的90%;同時社區平臺注冊企業發布職位數累計達到1500個以上(不含1500個),同一家公司重復發布同一崗位不納入統計。每年一次性給予平臺運營補貼10萬元。
Ⅱ檔:社區平臺企業注冊數累計1500家以上(不含1500家),2400家以下(含2400家)且在肥西縣注冊登記并申報納稅的企業不少于平臺注冊企業總數的80%;同時社區平臺注冊企業發布職位數累計達到5000個以上(不含5000個),同一家公司重復發布同一崗位不納入統計。每年一次性給予平臺運營補貼20萬元。
Ⅲ檔:社區平臺企業注冊數累計2400家以上(不含2400家)且在肥西縣注冊登記并申報納稅的企業不少于平臺注冊企業總數的60%;同時社區平臺注冊企業發布職位數累計達到8000個以上(不含8000個),同一家公司重復發布同一崗位不納入統計。每年一次性給予平臺運營補貼30萬元。
3.申請流程
此項補貼由符合條件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根據社區平臺注冊情況,自主選擇補貼檔次進行申報,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材料至肥西縣人社局就業促進科,經縣人社、財政部門審核通過后撥付至服務機構。
4.申請材料
(1)肥西縣智慧就業平臺運營獎補資金申報表(附件6);
(2)申報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3)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4)智慧就業平臺企業注冊及發布職位數臺賬,同時需提供后臺統計總數截圖、職位發布信息截圖、企業注冊信息截圖、社區商戶走訪照片、社區宣傳推廣活動照片等佐證材料;
(5)開展“互聯網+社區智慧就業”服務情況總結。
(四)個體工商戶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1.補貼對象
自2023年3月31日至2025年3月30日期間,我縣注冊登記的個體工商戶,吸納在本縣登記失業3個月及以上人員或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滿3個月的。
2.補貼標準
補貼標準為1000元/人,吸納同一名失業人員或高校畢業生只能享受一次吸納就業補貼。
3.申請流程
此項補貼由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戶申報,在符合申報條件的次月起3個月內,提交材料至肥西縣人社局就業促進科,經縣人社、財政部門審核后撥付至用人單位。
4.申請材料
(1)肥西縣個體工商戶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申請表(附件7);
(2)肥西縣個體工商戶吸納就業人員花名冊(附件8);
(3)營業執照復印件;
(4)特殊群體證明材料(高校畢業生為畢業證書復印件;失業人員為就業創業證首頁及失業登記情況頁復印件);
(5)社保繳費明細。
二、資金安排和支持范圍
(一)實行預算管理和總量控制,所需資金從縣財政預算安排的就業資金中列支。
(二)本實施細則適用于工商注冊、稅務征管及統計關系在縣域內的,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單位。
三、其他相關說明
(一)本實施細則中個體工商戶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政策按季度申報,其他政策分別于每年度3月1日-3月31日,10月15日-11月15日進行集中申報。政策有效期結束后不在受理申報,逾期未申報的,視為自動放棄。
(二)高校畢業生指畢業年度內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畢業年度是指畢業生所在自然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通過普通高考,統招專升本,全日制研究生統考方式進入就讀的學校。申請人學歷鑒別以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顯示的內容數據為判斷依據,凡學習形式為(普通)全日制、學歷類別為普通高等教育的,屬于補貼申報范圍。
(三)符合本實施細則規定的同一項目、同一事項同時符合本縣其他扶持政策規定(含上級部門要求縣里配套或負擔資金的政策規定)的,按照從高不重復的原則予以支持。對弄虛作假、騙取資金的,予以追回;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四)本實施細則由縣人社局會同縣財政局負責解釋。
(五)本實施細則自2023年3月3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