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技項目 通知公告
按照《商貿物流企業重點聯系制度(試行)》(以下簡稱《制度》,附件1),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全國商貿物流重點聯系企業(以下簡稱重點聯系企業)的申報、確定和動態管理等工作,現就開展2023年重點聯系企業組織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項目解答:19855107810(可加V)
一、啟動組織申報。請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結合工作實際適時啟動組織申報工作,公布本地區重點聯系企業申報渠道。符合《制度》規定的申報條件、有意愿申報的企業于4月30日前向注冊地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有意愿申報的中央企業于4月30日前直接向商務部提出申請。企業在全國多地設有分公司或分支機構的,原則上由企業總部進行申報,避免重復申報。
二、提交申報材料。申報企業應認真填寫《制度》中的《商貿物流重點聯系企業申報基本情況》(以下簡稱《基本情況》),真實、準確提供企業的基本信息、業務規模、倉儲能力、運輸能力和標準載具應用水平等情況,并提供營業執照、財務報表、審計報告等相關證明文件。
三、推薦重點企業。請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嚴格審核,向商務部推薦申報材料真實準確、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于5月15日前通過郵寄和電子郵件方式向商務部報送2023年重點聯系企業推薦名單(附件2)和推薦企業的《基本情況》。
四、確定重點企業。商務部將會同有關行業協會對中央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對各地推薦企業名單進行復核,經公示程序后確定2023年重點聯系企業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