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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獎補合集!2023年合肥市先進制造業項目獎勵補貼申報及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申報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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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合肥市先進制造業項目獎勵補貼:
1. 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給予小微工業企業貸款貼息補貼, 對優質小微工業企業,其上年度實際發生的流動資金貸款利息, 按銀行同期基準利率給予最高50%貼息。(執行部門:市經信局, 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2. 支持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融資。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按同期基準利率給予其疫情期間實際發生的貸款資金50%貼息。(執行部門:市經信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3. 鼓勵新引進工業項目。對新設立的獨立法人企業首次投資建設項目,單個項目總投資在3000 萬元以上的新引進工業項目,按照固定資產投資額的5%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 萬元補助。對工業企業向市域其它工業園區搬遷的項目,或者按城市規劃要求拆遷后重建的項目,按本條款執行。對企業利用存量用地自建自用廠房的,按本條款執行。對工業企業初建期入駐標準化廠房,后期自建自用廠房的,可按本條款執行。(執行部門:市經信局, 借轉補方式投入)
4. 實施“百千萬”培訓工程。委托第三方免費為中小微企業和經濟主管部門開展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新模式等培訓服務。(執行部門:市經信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5. 推動企業技術改造。
(1) 支持智能化技術改造。對普通技術改造項目,給予設備投資最高10%不超過1000 萬元補助。對智能化改造項目,按照整生產線、整車間、整工廠分別給予設備投資最高12%、15%、20%不超過1000 萬元補助。鼓勵整工廠智能化改造示范,打造智能制造標桿企業。(執行部門:市經信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2) 鼓勵技改項目入統。對新列入統計庫的項目,竣工后一次性獎勵5 萬元。縣(市)區、開發區負責兌現。(執行部門:市經信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3) 設立技改貸金融產品。通過政府委托運營主體與金融機構合作,向技術改造企業提供貸款支持,財政給予一定比例的風險分擔及貸款貼息和擔保費補貼支持。具體方案另行制定。(執行部門:市經信局,金融創新產品方式投入)
(4) 鼓勵企業開展技術改造、品牌建設對標診斷。委托第三方機構免費對列入試點企業制訂技術改造路徑方案、品牌建設評價和品牌提升路徑方案。(執行部門:市經信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5) 推動市級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建設。委托第三方服務機構免費為工業企業提供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頂層規劃設計及評估。(執行部門:市經信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6) 對疫情期間通過技改新增產能的防疫防護用品重點生產企業,給予增購設備投資20%的補助。國家省市政策不重復獎補。(執行部門:市經信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6. 支持應急物資采購名錄生產企業。對納入市級應急物資采購名錄的生產企業,不提高產品售價且完成合同約定量的,按政府采購合同實際額度給予5%補貼,每戶企業最高20 萬元。(執行部門:市經信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7. 加強生活必需品保障。疫情期間積極組織食品、農副產品(含蔬菜及畜禽養殖、屠宰、飼料加工等)、快消品等重要生活必需品行業復工生產,保障肉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對穩價保供做出突出貢獻的企業給予最高50 萬元的一次性補助。(執行部門:市經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8. 鼓勵企業技術創新。
(1) 推進企業創新示范。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制造業創新中心企業,按照與省政策就高不重復獎補原則,給予最高500 萬元一次性獎補。對新認定的省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給予最高20 萬元一次性獎補。對獲得國家“現場管理成熟度五星級”稱號的,給予企業星級班組管理團隊最高30 萬元一次性獎補。(執行部門:市經信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2) 鼓勵工業設計與傳統制造業融合發展。對當年獲得紅點獎、IF 設計獎、G-Mark 獎、IDEA 獎、紅星獎、中國優秀工業設計獎金獎的企業,給予最高100 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獎設計成果落地產業化,且新增銷售收入超過200 萬元的工業設計企業,按獲獎產品的銷售收入擇優給予最高20 萬元一次性獎補。對工業企業設計中心自主設計的產品,當年新增銷售收入達到5000萬元以上的,按設計產品的銷售收入擇優給予最高20 萬元一次性獎勵。對購買工業設計服務且當年新增銷售收入500 萬元以上的工業企業,按銷售收入擇優給予最高20 萬一次性獎補。(執行部門:市經信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9. 提升工業制造水平。
(1) 提升智能家電(家居)技術水平。對通過《智能家用電器通用技術要求(GB/T 28219-2018)》和《智能家電系統互聯互操作評價技術指南(T/CAS 290-2017)》評價認證的智能家居系統給予最高50 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通過《智能家用電器通用技術要求(GB/T 28219-2018)》評價認證的、并已批量生產的智能家電產品,給予最高50 萬元一次性獎勵。同一企業的同類產品只獎補一次,單個企業補助金額不超過100 萬元。上述政策與省政策不重復享受。(執行部門:市經信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2) 支持工業機器人產業發展。對機器人本體生產企業,實現具有自主知識產權、6 自由度及以上、當年單個型號生產并銷售10 臺以上的,最高給予50 萬元一次性獎勵,當年累計本體銷量達到100 臺(含)以上的,再給予50 萬元一次性獎勵,單個企業最高獎勵100 萬元。對機器人集成企業當年集成應用達到200 臺、500 臺的分別給予50 萬元、100 萬元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市經信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3) 支持節能環保產業發展。對2019 年以來列入工信部《環保裝備制造行業規范條件企業名單》的工業企業,給予最高30 萬元一次性獎補。對產品、裝備、技術列入當年《安徽省工業領域節能環保產業“五個一百”推介目錄》的工業企業,給予一次性獎補,單款產品、裝備、技術最高15 萬元,單個企業獎補數量最多3 個。對節能環保企業引進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固定資產投資1000 萬元以上的配套企業,按照配套企業固定資產實際投入資金的1%給予節能環保企業最高100 萬元獎補。(執行部門:市經信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4) 推動智能網聯汽車產業發展。支持智能網聯汽車各類測試場、檢測中心、示范區項目建設。按項目當年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的10%標準給予補助,單個項目年度補助總額不超過800 萬元。支持開展智能網聯汽車多場景、多類型的測試應用,按項目主體當年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的15%標準給予補助,單個企業年度補助總額不超過300 萬元。對利用測試場開展智能網聯汽車測試的企業,按照每款測試車型不超過測試費用30%的標準給予補助,單個企業年度補助總額不超過200 萬元。(執行部門:市經信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5) 鼓勵再制造生產。對工程機械及其零部件、電動機及其零部件、機床產品及其零部件、發動機等產品列入工信部《再制造產品目錄》的企業,每種產品(不區分型號)最高獎補20萬元,單個企業不超過60 萬元。(執行部門:市經信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6) 支持服務型制造發展。對獲批國家級服務型制造新業態新模式項目的企業,按照與省政策就高不重復原則,給予最高5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評定為省級服務型制造的示范企業,給予最高20 萬元一次性獎補。(執行部門:市經信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7) 支持智慧健康養老產業發展。對新進入省級智慧健康養老應用試點示范的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20 萬元一次性獎補。(執行部門:市經信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10. 推動工業綠色發展。
(1) 支持淘汰落后產能。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環保、質量及安全相關要求,主動申請開展落后產能淘汰并通過審核驗收的工業企業,按照“以獎代補”方式給予資金支持。其中水泥行業4 萬元/萬噸、造紙行業60 萬元/萬噸、印染行業0.5 萬元/萬米。其他行業按國家近三年平均標準執行。(執行部門:市經信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2) 鼓勵企業開展節水型企業創建和節能綠色診斷。對上年度用水量2 萬立方米以上、2020 年自主開展市級節水型企業創建且成功獲批的工業企業,按照總量控制原則給予一次性獎補,單戶企業不超過8 萬元。委托第三方機構免費為年綜合能耗3000 噸標煤以上工業企業提供節能綠色診斷服務,針對性制定提升路徑方案。(執行部門:市經信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3) 支持工業綠色發展試點示范項目建設。對重點工業節能節水技改、工業清潔生產、工業資源綜合利用、節能信息化服務平臺等項目,按項目投資額給予最高200萬元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市經信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11. 支持工業互聯網發展。
(1) 支持“5G+工業互聯網”典型應用。對新獲得國家級或者省級“5G+工業互聯網”的試點示范、典型應用、優秀案例及解決方案等企業,按照與省政策不重復原則,分別給予最高5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市經信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2) 支持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試點示范項目的工業企業,按照與省政策不重復原則,給予最高50 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試點(示范)的工業企業給予最高20萬元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市經信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3) 支持工業互聯網試點示范。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工業互聯網試點示范項目、國家級跨行業跨領域工業互聯網平臺,按照與省政策不重復原則,分別給予企業最高50萬元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市經信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4) 實施“萬家企業登云”計劃。鼓勵服務機構為工業企 業提供信息化基礎設施、業務應用系統的云化改造和云端遷移服務,對年服務不少于30 家的服務機構給予最高50萬元一次性獎補。(執行部門:市經信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5) 支持新型信息消費示范。對新認定的國家級新型信息消費示范項目、工業互聯網APP 優秀解決方案的企業,按照與省政策不重復原則,分別給予最高50 萬元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市經信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6) 支持智能傳感器產品制造。按照《合肥市加快推進新一代人工智能產業發展若干政策》及本政策相關條款,支持智能傳感器設計生產企業做大做強,給予研發補貼、投資獎補、檢驗檢測服務、知識產權獎補、引進人員獎補、上臺階獎補等相關獎補政策。(執行部門:市經信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12. 支持消費品工業高質量發展。
(1) 推動消費品企業升級。對本年度認定為國家級消費品工業“三品”戰略示范企業的,按照與制造強省政策不重復享受 原則,給予最高50 萬元一次性獎補;對本年度認定為省級消費品工業“三品”戰略示范企業的,給予最高 20 萬元一次性獎補。(執行部門:市經信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2) 支持消費品品牌建設。對本年度入選支持制造強省政策中央媒體集中宣傳推介“精品安徽”的企業,給予全部廣告推 介費用一定比例的支持。(執行部門:市經信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13. 鼓勵工業企業做大做強。
(1) 支持企業上臺階。對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10 億元、50 億元、100 億元至1000 億元的工業企業,營業收入增幅超過當年全市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平均增長水平且當年盈利的,分別給予企業管理團隊50 萬元、80 萬元、100 萬元及以上一次性獎勵,每上一個百億臺階增加100 萬元,最高給予600 萬元獎勵。(執行部門:市經信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2) 培育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對首次列入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培育企業和單項冠軍產品的企業,按照與制造強省政策不重復原則,分別給予最高100 萬元、50 萬元、50 萬元一次性獎補。(執行部門:市經信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14. 支持生物醫藥產業發展。
對新獲得批件并落地生產的創新藥、改良型新藥、生物類似藥、仿制藥、中藥經典名方、三類醫療器械、二類高值醫療器械,累計銷售收入達到500 萬元以上的,按批件類別給予最高200 萬元資金支持。(執行部門:市經信局,借轉補方式投入)
推動生物醫藥產品創新。對新進入Ⅲ期臨床試驗的藥品,單個產品給予企業最高50 萬元的一次性獎補。對國內藥品(器械) 上市許可持有人,委托企業生產(雙方無投資關系)并銷售的, 當年銷售收入200 萬元以上的,擇優給予最高50 萬元一次性獎補。委托第三方機構對列入試點的生物醫藥企業制定“質量管理提升”方案。對新進入國家級藥品目錄、省級藥品目錄的獨家品種或獨家劑型,分別給予企業最高50 萬元、3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市經信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15. 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
(1) 鼓勵小微企業提檔升級。對新增規上工業企業,給予10 萬元一次性獎補,由所在縣(市)區、開發區統一申報。(執行部門:市經信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2) 支持“專精特新”企業發展。對新認定為國家級“專 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給予最高 100 萬元一次性獎補,對新認定為省級“專精特新”企業,按省市不重復獎補原則,給予最高20 萬元一次性獎補。對已評定的省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開展轉型升級對標診斷,給予企業發生的“專業化、精品化、特色化、新穎化”綜合評估和指導費用一定比例的獎補,總額不超過 50 萬元。(執行部門:市經信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16. 支持民營企業發展壯大。
對當年首次進入省民營企業百強的前50 強工業企業、進入中國民營制造業五百強、中國民營企業五百強的企業,分別給予管理團隊50 萬元、80 萬元、100 萬元獎勵,同時進入多個百強的,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獎勵。(執行部門:市經信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17. 支持中小微企業服務體系建設。
安排專項資金運營維護全市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對新認定為國家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的,按照與省政策不重復享受原則,給予最高50 萬元一次性獎補。將小微企業創業基地防疫期間為承租的中小企業房租減免情況納入年度測評指標體系,對年度測評優秀的給予一定的獎補。(執行部門:市經信局, 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18. 減免企業行政事業性收費。
對開發園區經審批(備案)工業投資項目(不含技改項目),按繳費目錄繳納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給予等額獎補。收入繳入市級及以上的收費項目,由市級審核,其中市級的收費項目由市級兌付,省級及以上的市縣各按50%比例分擔獎補資金;收入繳入縣級的收費項目,由縣(市)區、開發區審核兌付,并報市經信局備案。(執行部門:市經信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19. 鼓勵職工技術創新。
激發職工技術創新,推動企業技術進步,設立“職工創新成果獎”,分設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優秀獎等五個等級,獎勵標準分別是20 萬元、15 萬元、10 萬元、5 萬元、2 萬元。(執行部門:市總工會,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2023年合肥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申報條件:
1、企業有較強的經濟技術實力和較好的經營業績,在我省各主要行業(產業)中具有明顯的競爭優勢。企業具有2年以上獨立法人資格,且上一年度主營收入在5000萬元以上,近兩年企業不虧損。2、企業主要領導重視技術創新工作,具有較強的創新意識,能為技術中心建設創造良好的環境.
3、企業具有較完善的研究、開發、試驗條件和較強的科技研發持續投入能力。企業科技活動經費支出額每年不低于200萬元;專職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不低于15人;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固定資產凈值不低于200萬元;;企業近兩年內開發的國家級(省級)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不少于2個,企業年研發活動的投資額占當年銷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 年銷售收入在3億元以上的企業,不受此限制)。上述五項指標中任何一項應不得低于評價指標值.4、企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品牌和研究開發與創新水平在全省同行業中處于領先地位。5、企業研發投資額超過5億元的重大項目,產業化初期銷售收入未達到5000萬元的,在認定市企業技術中心時可以支持。
6、企業兩年內未發生下列情況:因偷稅、騙取出口退稅等稅收違法行為受到行政刑事處理,涉嫌涉稅違法已被稅務部門立案審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