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項目 通知公告
關于開展2023年度宣城市建設工程“云嶺杯”獎申報工作的通知
為提高全市建筑工程質量水平,充分發揮優質工程示范引領作用,推動建筑業高質量發展,根據安徽省住建廳等17部門《關于持續推進建筑業發展的十二條意見》(建市〔2021〕23號)和《宣城市建設工程“云嶺杯”獎(市優質工程)評選辦法》(建市〔2008〕604號)等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組織開展2023年度宣城市建設工程“云嶺杯”獎(市優質工程)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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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報范圍及申報單位
2020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含)期間竣工驗收,并投入使用,且申報前已完成竣工驗收備案的工程項目,工程規模符合申報標準(附件1)。
二、申報程序及方式
(一)企業申報
“云嶺杯”獎原則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申報,如實填寫《宣城市建設工程“云嶺杯”獎(市優質工程)申報表》(附件2),編制《申報資料》(附件3)。參建單位(完成建設工作量應占工程總量的10%以上)隨主申報單位申報,不單獨編制申報材料。監理單位單獨編制《申報資料》,與主申報單位一同申報。
(二)申報方式
房屋建筑、市政園林工程,縣(市、區)工程由申報單位向屬地住建部門申報,市直(含經開區、產業園區)工程直接向市住建部門(質監站)申報。
交通工程,縣(市、區)工程由申報單位向屬地交通運輸部門申報,市級工程直接向市交通運輸部門申報。
水利工程,縣(市、區)工程由申報單位向屬地水利部門申報,市直(含經開區、產業園區)工程直接向市水利部門申報。
(三)審核推薦
按照申報條件,屬地主管部門對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初審,擇優推薦申報,并按照推薦順序排序填寫《申報項目匯總表》(附件4)。
房屋建筑、市政園林工程申報、評價等具體工作由市建筑業協會組織實施。申報資料初審符合后,申報單位將審核蓋章齊全的《申報表》、《申報資料》報市建筑業協會,《申報項目匯總表》由主管部門或市建筑業協會各縣(市)聯絡處報送至市建筑業協會。
交通、水利工程申報、評價分別由市交通局、市水利局負責。
??三、工作要求
(一)申報評價工作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質量第一、好中選優原則,由企業自愿申報,各推薦單位應按照申報條件和本文相關要求嚴格審核、擇優推薦。
(二)申報單位應按文件要求于2023年3月31日前報送申報資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對存在以下情形的工程項目,不納入評價申報范圍。
1.存在《宣城市建設工程“云嶺杯”獎(市優質工程)評選辦法》第六條所列情況之一的(第三款除外);
2.施工過程中發生過一般及以上質量、安全事故的,或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的;
3.建設期間承(參)建單位因質量安全問題被行政主管部門行政處罰的;
4.建設期間承(參)建單位因拖欠農民工工資,情節嚴重或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
(四)“云嶺杯”獎(市優質工程)評價不收取任何費用?! ?/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