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技項目 通知公告
為大力倡導扶貧濟困、樂善好施的傳統美德,進一步激發全民向善、人人為善的昂揚熱情,推進我市公益慈善事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辦法、《善行安徽行動方案(2022-2025年)》精神,經研究決定開展2022年度“十佳”、“十優”、“十美”愛心單位(企業)和個人評選活動?,F將活動通知如下:
項目咨詢熱線:19855107810(微信同號),0551-65300113
一、評選對象
2022年度積極參與和支持我市公益慈善事業,社會影響良好、具有感召力、公信力、示范性并在我市公益慈善領域做出突出貢獻、參與社會服務時間較長或捐贈數額較大的單位(企業)和個人。
二、獎項設置
“十佳愛心單位(企業)”10個、“十優愛心單位(企業)”10個、“十美愛心個人”10名。
三、評選條件
評選表彰堅持面向基層、面向一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在編人員原則上不超過表彰總數的20%。
(一)十佳愛心單位(企業)
年度內在我市公益慈善領域捐贈數額較大、貢獻突出。評選條件主要包括公益慈善捐贈數額、設立慈善冠名基金情況、參與公益慈善活動的時長及貢獻事跡等。
(二)十優愛心單位(企業)
年度內在我市公益慈善領域事跡較突出、社會影響良好、具有感召力、示范性。評選條件主要包括慈善捐贈情況、參與扶貧濟困、鄉村振興、抗疫救援、搶險救災等公益慈善活動情況、在公益慈善領域的影響力及貢獻事跡等。
(三)十美愛心個人
積極支持并參與公益慈善捐贈活動,帶頭捐款捐物并參與公益慈善活動投入較多個人時間。評選條件主要包括個人慈善捐贈數額、參與公益慈善活動的時長及先進事跡等。
四、評選機構
市民政局、市工商聯、市紅十字會、市慈善總會、市光彩事業促進會共同組建評選工作小組,負責本次評選表彰工作的研究、討論、決定評選表彰活動的具體工作。
五、活動時間
2023年2月10日-2023年3月18日
六、評選程序
(一)宣傳推薦。
市民政局、市工商聯、市紅十字會、市慈善總會、市光彩事業促進會聯合印發評選活動通知,全市各單位廣泛宣傳,積極推薦本單位和個人參評。
文件和申請表可在市民政局、市工商聯、市紅十字會、市慈善總會官網或微信公眾號下載,并于3月18日前將參評單位(企業)和個人的紙質申報材料報送市紅十字會、市慈善總會或市光彩事業促進會匯總,電子稿發郵箱。
參評2022年度“十佳”、“十優”、“十美”愛心單位(企業)和個人,需提供單位(企業)/個人2022年度捐贈發票或積極參與社會公益活動的新聞及現場照片等證明材料。
所有申報材料需紙質材料2份、電子稿1份(電子稿中所提供圖片需為JPG/JPEG格式原圖,容量不低于2M)。
(二)評審篩查。
1. 初審
評選工作小組對所有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單位(企業)和個人社會信用及犯罪記錄等情況進行初步篩查,不符合評審條件的取消申報資格,符合條件的由評選工作小組提出初審意見,形成初審名單。
2. 復審
領導小組對初審結果進行審議,形成擬表彰對象名單,組織社會公示(3個工作日)無意見后,發布表彰決定。
七、表彰形式及獎勵辦法
此次獲得表彰的先進集體和個人,將授予銅陵市2022年度“十佳愛心單位(企業)”、“十優愛心單位(企業)”、“十美愛心個人”榮譽稱號,由銅陵市民政局、銅陵市工商聯、銅陵市紅十字會、銅陵市慈善總會和銅陵市光彩事業促進會聯合表彰并通報。
八、活動要求
(一)評選“十佳”、“十優”、“十美”愛心單位(企業)和個人活動,是依法提高社會慈善意識、弘揚慈善精神、培育慈善文化的一項重要工作。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嚴格評選流程,接受社會監督,評選中如發現參評單位(企業)或個人有不良行為記錄的,經核實后取消參評資格。
(二)2022年度“十佳”、“十優”、“十美”愛心單位(企業)和個人獲得者,應當珍視并保持榮譽,遵守法律法規,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自覺維護聲譽。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出售、出租證書或者將其用于從事其他營利性活動。
(三)參評單位(企業)、個人中有隱瞞情況、弄虛作假或單位(企業)個人存在違紀違法行為,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或在慈善捐贈活動中有失信行為的,不可參與評選,對已獲獎項將予以撤銷表彰決定并收回其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