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技項目 通知公告
為進一步提升美術館專業化建設水平,促進我國美術館事業高質量發展,文化和旅游部將開展2022年度全國美術館優秀項目評選工作,現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項目咨詢熱線:19855107810(微信同號),0551-65300113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踐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文藝工作的系列重要論述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堅持“二為”方向、“雙百”方針,堅持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增強歷史自覺,堅定文化自信,以優秀展覽和公共教育項目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增強人民精神力量,持續推動社會主義文化繁榮發展。
二、申報對象
2021年1月1日前開館運行且常年向公眾開放的各級各類國有美術館(含美術博物館、展覽館、美術名家紀念館等)和民營美術館均可申報。
三、申報要求
(一)項目要求
1.申報項目須為各美術館自主策劃并在2022年內完成的展覽項目或公共教育項目。同一項目不得同時申報兩種項目類型。
2.國家重點美術館須申報展覽項目和公共教育項目兩種類型,每家美術館限報2個展覽項目和1個公共教育項目。其中展覽項目展期不少于30天。
3.非國家重點美術館可根據實際情況自主選擇申報項目的類型,每家美術館限報1個展覽項目和1個公共教育項目。其中展覽項目展期不少于15天。
4.鼓勵各美術館申報學術專題展覽和基于本館藏品或本地區美術資源舉辦的線上、線下展覽以及長期性、系列性公共教育項目。
5.已入選2022年全國美術館館藏精品展出季活動目錄的項目、2022年全國美術館青年策展人扶持計劃的項目,以及文化和旅游部作為主辦單位或支持單位的項目不得申報本項目。
(二)申報材料
申報項目需提供以下相關材料:
1.申報書;
2.申報單位資質證明文件或證書復印件,民營美術館須提供民辦非企資質證明;
3.展覽項目須提供已出版的畫冊或參展作品圖錄;
4.展覽項目須提供數字化展示情況,如開設了線上展示平臺,還應提供平臺建設情況及實施效果材料;
5.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現場圖片、線上活動效果、新聞宣傳、學術研究文集及觀眾評價等。
四、申報程序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和旅游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局,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宣傳局負責組織本地區、本系統符合條件的美術館參與申報。
(一)美術館按照通知要求填寫申報書,準備相關申報材料,報送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和旅游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局,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宣傳局嚴格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對本地區、本系統美術館申報項目的內容和材料進行審核把關,填寫明確的審核和推薦意見并加蓋公章后統一報送至指定地址。
(三)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所屬美術館可直接申報。
五、申報時間
請于2023年2月14日前(以當地寄出郵戳為準)將申報材料報送至指定地址,郵件封面請注明“2022年度全國美術館優秀項目評選申報材料”字樣。相關材料的電子版U盤一并報送。
六、評選工作及監督管理
文化和旅游部藝術司將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評選,評選結果經文化和旅游部審定后向社會公示。公示期滿若無異議,將由文化和旅游部正式公布評選結果、優秀組織單位名單并頒發證書。
各美術館須保證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本年度及下一年度參評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