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工信部《“十四五”工業綠色發展規劃》和《工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加快實施綠色制造體系建設行動和能效水效提升行動,進一步鞏固完善我市綠色制造體系建設成果,穩步推進全市工業領域碳達峰工作,擬選擇一批綠色發展基礎好、代表性強、有創建意愿的企業(園區)作為培育對象,建立綠色示范培育庫,成熟一批、推薦一批。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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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臥濤科技:項目申報、專利商標版權代理、軟件著作權代理(不過包退)、科技成果評價、各類標準化(參編)代理、軟件開發、商業計劃書、工商注冊財稅規劃、可行性研究報告、兩化融合、企業信用修復、ISO體系認證等)
一、培育范圍
包括國家級綠色工廠、綠色設計產品、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省級綠色工廠,國家級能效“領跑者”、水效“領跑者”,省級節水標桿企業(園區)。
二、相關依據
(一)國家級綠色工廠
依據《綠色工廠評價通則》(GB/T36132-2018)或有關行業標準要求開展建設與評價。
(二)綠色設計產品
依據“綠色設計產品標準清單”(請登錄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網站查看)中對應的產品標準開展評價。
(三)綠色園區
依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2年度綠色制造名單推薦工作的通知》(工信廳節函〔2022〕235號)中綠色園區評價有關要求開展建設與評價。
(四)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
依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2年度綠色制造名單推薦工作的通知》中綠色供應鏈評價有關要求或“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評價指標體系”(請登錄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網站查看)開展建設與評價。
(五)省級綠色工廠
依據《安徽省綠色工廠評價管理暫行辦法》(皖經信節能〔2019〕98號)開展建設與評價。
(六)能效“領跑者”
依據《關于組織開展2022年度重點用能行業能效“領跑者”企業遴選工作的通知》(工信廳聯節函〔2022〕285號)中的要求開展創建。
(七)水效“領跑者”和省級節水標桿企業(園區)
依據《關于組織開展2022年重點用水企業、園區水效領跑者遴選工作的通知》(工信廳聯節函〔2022〕163號)中的要求開展創建。
三、相關要求
1.請廣泛動員轄區內企業(園區)對照相關要求和標準開展培育和創建工作,鼓勵更多企業(園區)開展綠色化轉型升級,充分發揮企業在綠色制造體系建設中的主體作用。
2.請摸排擬于2023年度申報培育范圍中相關稱號的企業(園區),并指導企業(園區)填報《合肥市綠色示范培育庫基本信息表》(見附件),于2023年2月10日前報送我局。
3.我局將對申請納入培育名單的企業(園區)進行審核,并建立培育庫,2023年度申報相關稱號原則上從庫中名單推薦。后期我局將組織針對性輔導培訓,指導企業(園區)開展創建工作。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開發區自行開展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