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項目 通知公告
關于印發合肥市創建國家衛生城市三年行動計劃(2022—2024年)的通知
《合肥市創建國家衛生城市三年行動計劃(2022—2024年)》已經市政府第1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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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創建國家衛生城市三年行動計劃
(2022—2024年)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愛國衛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強城市管理,優化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環境和投資環境,實現國家衛生城市創建目標,根據《全國愛衛會關于印發〈國家衛生城鎮評審管理辦法〉〈國家衛生城市和國家衛生縣標準〉〈國家衛生鄉鎮標準〉的通知》(全愛衛發〔2021〕6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實行政府主導、部門協作、社會動員、預防為主、群防群控、科學治理、社會監督”的愛國衛生工作原則,通過開展國家衛生城市創建活動,進一步推動我市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城市服務功能,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群眾健康素養,全面打造優良健康環境,助力常態化疫情防控,為健康合肥建設奠定堅實基礎。
(二)創建目標。2022年啟動國家衛生城市創建工作,聚焦疾病防控、人居環境改善、飲食習慣、社會心理健康、公共衛生設施建設等,引導全面改善環境衛生狀況,提升群眾健康素養水平,推進健康合肥建設,爭取到2024年底前實現創成國家衛生城市目標。
(三)創建范圍?,幒^、廬陽區、蜀山區、包河區、高新區、經開區、新站高新區城市建成區范圍。
二、主要任務
(一)加強愛國衛生組織管理。將愛國衛生工作納入各級黨委和政府議事日程,列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制定愛國衛生規范性文件,各級愛衛會組織健全、職責明確,人員、經費等有保障。積極開展國家衛生縣和國家衛生鄉鎮創建工作。探索建立健康影響評估制度,暢通愛國衛生建議與投訴渠道。
(二)加強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工作。開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活動,提升居民健康素養,倡導文明健康、綠色環保生活方式。健全健康教育網絡,各主要媒體設有健康教育欄目,公共場所設立的電子屏幕和公益廣告等應當具有健康教育內容。積極開展健康細胞建設,推廣慢性病防控措施。廣泛開展全民健身活動,機關、企事業單位落實工作場所工間操制度。深入開展控煙宣傳活動,全面推進無煙環境建設。
(三)加強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無亂搭亂建、亂堆亂擺、亂停亂放、亂貼亂畫、亂扔亂倒等現象,杜絕主次干道垃圾桶替代果皮箱現象。城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潔、岸坡整潔、無垃圾雜物。建筑工地管理到位、衛生整潔、規范圍擋,建筑垃圾規范運輸處理。生活垃圾轉運站等環衛設施、再生資源回收基礎設施符合相關標準要求,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實現垃圾減量化、資源化。建成區和城鄉結合部農產品市場布局合理,科學設置經營區域,配備衛生管理和保潔人員,環衛設施齊全,設置功能分區圖,公示農殘檢測。社區和單位、城中村及城鄉結合部建立衛生管理組織和相關制度,衛生狀況良好,全面消除旱廁。
(四)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等法律法規。環境空氣質量、城區內地表水斷面達到國家考核要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穩定達標,區域環境噪聲達到聲環境功能區標準,醫療廢棄處置和醫源性污水處理排放達標。進一步加強秸稈綜合利用工作,提高秸稈綜合利用率。落實定期巡查、河道保潔責任,實現和鞏固黑臭水體長治久清目標。
(五)加強重點場所衛生管理。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公共場所實行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衛生信譽度等級應向社會公示,并使用統一標識,衛生許可證件齊全有效,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小浴室、小美容美發店、小歌舞廳、小旅店等經營資格合法,室內外環境整潔,衛生管理、硬件設施符合相應國家標準要求,杜絕無證經營現象。學校按照規定設立衛生室,配備專職衛生保健人員和專兼職心理健康教師,配備比率符合要求。
(六)加強食品和生活飲用水安全管理。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二次供水設施衛生規范》。加強小餐飲店、小食品店、小作坊管理,無固定經營場所的食品攤販實行統一管理,規定區域、限定品種經營。市政供水、居民小區供水管理規范,供水單位有衛生許可證。二次供水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要求。開展水質監測工作,采樣點選擇、檢驗項目和頻率符合相關要求。
(七)加強疾病防控與醫療衛生服務工作。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建設標準》。強化重大傳染病防控機制,按照傳染病防控相關要求,增加農貿市場、學校等重點場所和冷鏈設施等的衛生防疫要求,倡導“公勺公筷”“分餐制”等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積極預防控制重大傳染病可能產生的公共危害。降低孕產婦死亡率、嬰兒死亡率和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定期為適齡人群提供預防接種服務。加大補充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力度,進一步提升公共衛生與醫療服務能力和水平。建立政府組織和全社會參與相結合的病媒生物防控機制,掌握病媒生物孳生地基本情況、密度變化和侵害狀況。
三、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2年12月底前)。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創建國家衛生城市行動計劃并分解落實任務。各區、開發區及市直相關責任單位對照國家衛生城市標準,逐項排查梳理、拾遺補缺、攻堅克難,確保各項任務指標達到國家標準。按照《國家衛生城鎮評審管理辦法》規定和省愛衛辦工作部署,收集各項資料提交省愛衛會。
(二)創建申報階段(2023年1月—2023年3月)。開展國家衛生城市創建培訓,認真組織開展創建工作。結合文明城市創建工作,針對城區環境衛生薄弱環節進行集中整治,建立常態長效機制,通過省級評估后,全面收集整理申報資料,對照評價指標,完成網上申報工作,接受全國愛衛辦線上評估。
(三)鞏固提升階段(2023年4月—2024年6月)。分析梳理存在問題,按照屬地管理和職責分工,抓好問題整改落實,強化日常管理,建立長效機制,不斷鞏固提升創建國家衛生城市成果,為全國愛衛辦組織的現場評估做好準備。
(四)驗收評估階段(2024年7月—2024年12月)。針對全國愛衛辦組織的現場評估,全市各部門、各單位全面進入迎接國家檢查狀態,進一步對照標準,自查工作完成情況,匯總創衛工作材料,強化各項工作落實,確保創建成功。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合肥市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領導組(以下簡稱市創衛領導組),由市委主要負責同志擔任第一組長、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組長。各級各部門要統一思想認識,高度重視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真正把創建工作提上議事日程,按照市創衛領導組的統一部署,結合實際,制定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實施方案,細化工作任務和職責,層層分解,逐項落實。
(二)強化工作保障。各級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認真履職盡責,強化工作執行,保質保量完成各項創建任務。加強協調配合,齊抓共管、迎難而上,建立健全創建國家衛生城市聯動工作機制。各級財政將創建國家衛生城市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保障創建所需基礎設施建設、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病媒生物預防控制等工作經費,確保創建工作順利推進。
(三)強化宣傳引導。各級各部門將宣傳教育貫穿于國家衛生城市創建工作全過程,大力宣傳國家衛生城市創建工作的目的和意義。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站、微博微信、宣傳手冊、宣傳單、LED屏幕、大型廣告牌、建筑工地圍擋和社區、學校、醫院、單位宣傳欄等全方位開展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宣傳,形成人人參與創建的良好氛圍,促進衛生城市創建的深入開展。
附件:1.合肥市創建國家衛生城市三年行動計劃(2022—2024年)任務分解表(略)
2.合肥市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領導組成員名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