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項目 通知公告
一、國外發明專利獎勵
(一)申報對象
2021年度獲得國外發明專利授權的本市注冊登記企業或組織。共有專利權的,由排在第一位的專利權人申報。
(二)獎勵標準
對獲得新授權的國外發明專利的本市注冊登記企業或組織,給予每件2萬元獎勵;同一國外發明專利經2個(含2個)以上國家授權的,給予4萬元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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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報材料
1.《單位知識產權獎勵資金申請表》(附件2)。
2.發明專利授權證書復印件。
3.共有專利權的,有全部共有人的聲明和簽章。
二、維持年限5年以上的發明專利獎勵
(一)申報對象
由本市注冊登記企業或組織申請的國內發明專利,于2021年度獲得授權,且維持年限在5年以上的。共有專利權的,由排在第一位的專利權人申報。
(二)獎勵標準
對獲得新授權的國內發明專利的本市注冊登記企業或組織,給予每件1萬元獎勵(申報當年給予0.5萬元獎勵,第三年憑年費繳納憑證給予0.5萬元獎勵)。
(三)申報材料
1.《單位知識產權獎勵資金申請表》(附件2)。
2.發明專利授權證書復印件。
3.預交維持年限5年的年費票據。
4.共有專利權的,有全部共有人的聲明和簽章。
三、企業受讓發明專利獎勵
(一)申報對象
從市外受讓發明專利(包含申請權受讓)用于產品開發和技術改造的本市注冊登記企業。
(二)獎勵標準
對從市外受讓發明專利用于產品開發和技術改造的企業,依據轉讓合同給予1萬元獎勵(當年給予0.5萬元獎勵,第三年憑年費繳納憑證給予0.5萬元獎勵)。
(三)申報材料
1.《單位知識產權獎勵資金申請表》(附件2)。
2.發明專利轉讓合同復印件。
3.發明專利授權證書復印件。
4.受讓發明專利與受讓企業產品開發、技術改造的關聯性證明。
四、職務發明人獎勵
(一)申報對象
承擔本市區域內的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職務發明任務且于2021年獲得國內發明專利授權的本市工作人員。職務發明人為多人的,由排在第一位的職務發明人申報。
(二)獎勵標準
對獲得新授權的國內發明專利職務發明人,按每件0.5萬元給發明人獎勵。
(三)申報材料
1.《職務發明人獎勵申請表》(附件3)。
2.發明專利授權證書復印件。
3.職務發明人身份證復印件。
4.職務發明人為多人的,有全部發明人的聲明和簽章。
五、高價值專利培育計劃項目資助
(一)資助對象
2021年度獲得市高價值專利培育計劃項目立項的企業。
(二)獎勵標準
每個市高價值專利培育計劃項目給予30萬元資助,于簽訂項目任務書、項目中期監理合格、項目驗收合格后分別撥付10萬元。
(三)申報材料
實施項目企業提交項目任務書,由縣區匯總上報。
六、專利獎獎勵
(一)申報對象
2021年度獲得國家、省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的市內單位。
(二)獎勵標準
對新獲得國家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的單位,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5萬元獎勵;對新獲得省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的單位,分別給予10萬元、8萬元、5萬元獎勵。
(三)申報材料
2021年國家、省專利獎授獎文件。單位不需申報,由縣區匯總上報。
七、代理機構代理發明專利獲授權獎勵
(一)獎勵對象
代理本市發明專利申請業務,2021年度獲得發明專利授權的專利代理機構。
(二)獎勵內容
對代理本市發明專利年度授權量達到20件(含20件)以上的專利代理機構,給予5萬元的獎勵;達到30件(含30件)以上的,給予10萬元的獎勵。
(三)申報材料
1.《專利代理機構獎勵申請表》(附件4)。
2.《專利代理機構獎勵項目匯總表》(附件5)。
3.發明專利授權證書復印件。
(四)有關說明
專利代理機構代理本市某一縣區發明專利獲得授權的數量達到條件要求的,向代理發明專利獲授權地所在縣區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申報;代理本市多個縣區發明專利獲得授權的數量達到條件要求的,向市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申報。
八、專利代理師獎勵
(一)申報對象
新取得專利代理師資格且在本市范圍內從事專利工作滿1年的人員。
(二)獎勵標準
每人給予一次性1萬元獎勵。
(三)申報材料
1.2021年度國家知識產權局頒發的專利代理師資格證書。
2.本市區域內單位開具的滿1年工作證明。
3.本人在本市工作滿1年的社保證明。
九、省知識產權示范園區獎勵
(一)申報對象
認定為2021年度省級知識產權示范園區。
(二)獎勵標準
對新認定的省級知識產權示范園區給予20萬元獎勵。
(三)申報材料
省市場監管局、省科技廳、省經信廳、省商務廳4部門認定文件。園區不需申報,由縣區匯總上報。
十、省專業商標品牌基地獎勵
(一)申報對象
認定為2021年度省專業商標品牌基地的申請人。
(二)獎勵標準
對新認定的省專業商標品牌基地的申請人給予10萬元獎勵。
(三)申報材料
安徽省實施商標品牌戰略工作領導小組認定文件。基地不需申報,由縣區匯總上報。
十一、省商標品牌示范企業獎勵
(一)申報對象
認定為2021年度省商標品牌示范企業。
(二)獎勵標準
對新認定的省商標品牌示范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
(三)申報材料
安徽省商標品牌示范企業推介委員會推介公告。企業不需申報,由縣區匯總上報。
十二、國際商標獎勵
(一)申報對象
2021年度取得國際商標的本市區域內的企業。
(二)獎勵標準
對新核準注冊的國際商標所屬本市注冊登記企業,給予每件2萬元的獎勵,同一國際商標經2個(含2個)以上國際注冊的,給予4萬元獎勵。
(三)申報材料
1.《單位知識產權獎勵資金申請表》(附件2)。
2.國際商標注冊證復印件。
十三、地理標志獎勵
(一)申報對象
2021年度獲得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的申請人;2021年度獲得證明商標、集體商標的注冊人。
(二)獎勵標準
分別給予20萬元獎勵。
(三)申報材料
2021年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批準該產品獲得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公告的復印件;2021年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發放的證明商標、集體商標注冊證的復印件。申請人及注冊人不需申報,由縣區匯總上報。
十四、知識產權示范及優勢企業獎勵
(一)申報對象
獲得2021年度的國家、省、市知識產權示范及優勢企業。
(二)獎勵標準
對新認定的國家、省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省、市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分別給予15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
(三)申報材料
新認定的國家、省、市知識產權示范、優勢企業文件。企業不需申報,由縣區匯總上報。
十五、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示范區和運用促進工程項目獎勵
(一)申報對象
2021年度認定的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示范區和新獲批的國家地理標志運用促進工程項目的申請人。
(二)獎勵標準
分別給予20萬元的獎勵。
(三)申報材料
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示范區獲批籌建文件;國家知識產權局第一批地理標志運用促進重點聯系指導名錄文件。實施單位不需申報,有縣區匯總上報。
十六、省制造業高端品牌培育企業獎勵
(一)申報對象
獲得2021年度皖美品牌示范企業(省制造業高端品牌培育企業)。
(二)獎勵標準
對新認定的皖美品牌示范企業(省制造業高端品牌培育企業),給予10萬元的獎勵。
(三)申報材料
關于批準認定2021年皖美品牌示范企業的通知文件的復印件。企業不需申報,有縣區匯總上報。
十七、知識產權質押擔保獎勵
(一)申報對象
2021年度為企業提供專利權、商標權質押擔保貸款業務服務,擔保貸款額累計達到3000萬元以上的擔保機構。
(二)獎勵標準
對開展專利權、商標權質押擔保業務,年知識產權擔保貸款額累計達到3000萬元以上的擔保機構,給予20萬元獎勵。
(三)申報條件
(1)已為專利權、商標權質押貸款企業提供擔保,與銀行簽訂保證合同,與貸款企業簽訂委托擔保合同和質押合同。
(2)專利權、商標權質押合同內含質押清單。
(3)擔保公司與銀行簽訂的保證合同,與企業簽訂的委托擔保合同,應注明專利權、商標權質押合同編號。
(4)專利權、商標權質押合同已依法辦理過質押登記手續。
(5)專利權、商標權須有資產評估報告。專利權、商標權質押擔保貸款額度不超過評估價值的50%。
(6)企業貸款合同,須注明保證合同編號。企業質押擔保貸款資金已到達企業賬戶。
(7)擔保機構承諾企業是通過專利權、商標權質押取得的貸款,并對專利權、商標權質押擔保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四)申報材料
1.《知識產權擔保機構獎勵申請表》(附件6)。
2.《知識產權擔保機構獎勵項目匯總表》(附件7)。
3.擔保公司資質證明復印件。
4.專利權、商標權評估報告復印件。
5.企業用于質押的專利權、商標權證書復印件。
6.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專利權、商標權質押登記通知書及質押清單復印件。
7.專利權、商標權質押合同及質押清單復印件。
8.保證合同、委托擔保合同、企業貸款合同復印件。
9.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貸款資金到賬證明復印件。
十八、發明專利運營獎勵
(一)獎勵對象
2021年度為本市區域內企業提供市外發明專利引進服務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
(二)獎勵標標準
對知識產權中介服務機構,從市外運營發明專利轉讓給市內生產經營性企業實際運用產生效益的,按轉讓每件發明專利給予0.3萬元獎勵,每個中介服務機構每年獎勵最高不超過30萬元。
(三)申報條件
引進的發明專利應用于企業技改設備、生產產品并產生效益。
(四)申報材料
1.《發明專利運營獎勵申請表》(附件8)。
2.《發明專利運營獎勵項目匯總表》(附件9)。
3.知識產權交易運營服務機構資質證明復印件。
4.發明專利轉讓合同復印件。
5.發明專利授權證書復印件。
6.發明專利應用于企業生產設備關聯性證明。
7.發明專利應用于企業生產的產品關聯性及銷售取得效益證明。
十九、知識產權管理規范認證獎勵
(一)申報對象
2021年度獲得知識產權管理規范認證的本市區域內的單位。
(二)獎勵標準
對新獲得知識產權管理規范認證的單位,給予5萬元獎勵。
(三)申報條件
市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確定的2021年度貫標試點單位。
(四)申報材料
1.《單位知識產權獎勵資金申請表》(附件2)。
2.第三方認證機構認證資質復印件。
3.第三方認證機構認證的證書復印件。
二十、知識產權維權援助補助
(一)申報對象
2021年度開展國內、涉外知識產權維權(包含訴訟、仲裁、行政處理)并勝訴的市內企事業單位。
(二)獎勵標準
對開展國內、涉外知識產權維權(包含訴訟、仲裁、行政處理)并勝訴的市內企事業單位,分別一次性給予2萬元、10萬元補助。
(三)申報條件
2021年度開展國內、涉外知識產權維權(包含訴訟、仲裁、行政處理)并勝訴的市內企事業單位。
(四)申報材料
1.《單位知識產權獎勵資金申請表》(附件2)。
2.訴訟裁定書或者行政決定書;
3.費用支出收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