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技項目 通知公告
根據《安徽省財政廳 安徽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安徽 省農業農村廳 安徽省統計局 安徽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國家統計局安徽省調查總隊關于調整完善稻谷補貼政策的 通知》(皖財農〔2020)540號〕、《安徽省財政廳關于提前下 達2022年中央財政目標價格補貼(稻谷)預算的通知》(皖 財農〔2021〕1281 號〕、《安徽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22年目 標價格補貼(稻谷)資金預算(第二批)的通知》(皖財農〔2022〕485號〕和《安徽省關于下達2022年支持雙季稻資金預算的通知》(皖財建〔2022)580號〕等文件精神,為做 好2022年度稻谷補貼和雙季稻生產補貼工作,確保補貼資金及時、足額兌付,結合我區實際,現就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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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內容
(一)補貼政策。 2022年省財政下達我區稻谷補貼資金 3539萬元,原則上安排3189萬元用于稻谷生產者補貼,安 排350萬元用于種植結構調整補貼。2022年省財政下達我區 支持雙季稻資金560萬元,用于早稻、雙季晚稻以及再生稻
生產面積補貼。
(二)補貼對象。 稻谷生產者補貼的補貼對象是本區行 政區劃范圍內合法耕地(即通過合法程序獲得合法經營權) 上的稻谷實際生產者(包括農民、種糧大戶、家庭農場、農 民專業合作社等)。種植結構調整補貼的補貼對象是全區早 稻實際種植面積50畝以上(含50畝)種糧大戶、家庭農場、 農民專業合作社等農民新型經營主體。雙季稻生產補貼的補 貼對象是本區行政區劃范圍內合法耕地(即通過合法程序獲 得合法經營權)上的雙季稻實際生產者(包括農民、種糧大 戶、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等)。補貼資金直接發放給
實際生產者。
(三)補貼依據。 種植水稻農戶的面積以土地確權面積 為準。種植水稻大戶(家庭農場、合作社等)面積以流轉合 同的合法面積為準,合同必須經村或鄉鎮鑒證,沒有簽訂流
轉合同的,必須補簽合同。再生稻納入雙季稻統計范圍。
(四)補貼標準。 根據統計的符合補貼條件的耕地面積,
測算確定畝均補貼標準,全區范圍內執行統一的補貼標準。
(五)補貼兌付。 區財政局根據區農業農村局等部門審 核、匯總確認后的基礎數據,撥付補貼資金到代發金融機 構,代發金融機構在3個工作日內將補貼資金打入補貼對象 的“一卡通”賬戶;對企業等其他不適宜“一卡通”打卡發
放的,按照國庫集中支付規定發放給實際種糧者。
二、 實施步驟
1、 面積申報
稻谷實際生產者(包括農民、種糧大戶、家庭農場、農 民專業合作社等)為申報主體,稻谷種植后經耕地承包所在 地村委會審核,由申報主體向當地鄉鎮街道辦事處提出申 報,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申報時如實填寫 2022 年宣州區稻谷補貼清冊登記表(附件1)、加蓋耕地承
包所在地村委會公章。
2、 面積公示、核實
各鄉鎮、街道對各申報主體的上報面積進行匯總公示, 在耕地承包所在村的村務公示欄進行張榜公示(公示內容包 括稻谷實際生產者的名稱、擬補面積),公示時間7天以上, 并附舉報電話。同時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要組織人員對各申報 主體申報的面積進行抽查核實,抽查面積比例不得低于當地
上報面積的30%。
3、 面積上報
鄉鎮街道辦事處公示核實后,填寫2022 年稻谷生產者 補貼資金發放統計表(分村)(附件2)、2022年種植結構調 整補貼資金發放統計表(分村)(附件4),2022年雙季稻生 產補貼資金發放統計表(分村)(附件6),并審核匯總(附 件,3、5、7),由主要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報區農業農村局。
4、 審核下撥
區農業農村局會同統計、發改委(糧儲局)、財政局等 部門組織人員對各地上報材料進行復核,并隨機抽取不低于 全區規模種糧上報面積10%比例進行復查,經復核后由區財 政局將補貼資金通過 “ 一折(卡)通”直接發放到各申報
主體。
各鄉鎮辦事處因統計誤差等造成的問題,由各鄉鎮在制
定本地工作方案時,自行統籌解決。
三、 加強稻谷補貼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根據《宣州區稻谷補貼工作實施 方案》,建立財政、發展改革、農業農村、統計等部門工作 協調機制,成立工作協調小組(附件)。協調小組負責組織 推進落實區稻谷補貼與雙季稻生產補貼工作,協調解決有關
重大問題。
(二)明確職責分工。 各部門要明確管理職責,建立健全
管理責任體系。各鄉鎮辦事處負責本轄區內補貼面積的統計
和核實工作,要對本地稻谷實際生產者姓名、身份證號碼、 “一卡通”賬號等相關信息進行調查核實,并將分戶補貼姓 名、面積等基本信息按規定進行公示且無異議后,于2022 年9月16日前報區農業農村局和統計等部門審核、匯總, 于9月20日前向區財政局提供補貼發放清冊,確保該項資 金在9月底前足額兌付給補貼對象中,并做好政策解釋及信
訪維穩工作。
(三)加強政策宣傳。 稻谷補貼基本信息應在村、鄉(鎮) 政府、農場(單位)或政務網站進行公示。要加大政策宣傳力 度增強補貼政策透明度,使廣大農戶、各類稻谷生產經營主 體了解補貼政策的意義和內容,掌握補貼政策要點,贏取其 理解和支持。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的補貼糾紛問題,農業農 村部門要依照自身職責,規范管理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土地承 包經營及承包經營合同,并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依規受善處
理,及時就地化解矛盾,確保補貼政策平穩落實。
(四)嚴肅工作紀律。 各級財政部門、有關部門及其工 作人員在補貼資金申報、分配、使用等環節審批工作中,存 在違反規定分配資金向不符合條件的單位(或項目)分配資 金、擅自超出規定的范圍或標準分配或使用資金,以及濫用 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違法違紀行為的,按照預算法、 公務員法、監察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國家有關
規定追究相應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