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技項目 通知公告
為貫徹落實“兩強一增”行動計劃,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根據《關于印發<蚌埠市科技特派員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等六個辦法的通知》(蚌農工辦[2022]18號)精神,經各縣區組織推薦,形成2022年度科技特派員農業物質技術裝備領域“揭榜掛帥”榜單,現將榜單任務(詳見附件)及揭榜的相關要求予以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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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報說明
本批榜單圍繞豬場精準飼喂成套設備、自動駕駛拖拉機、青貯裹包機等方面,公開進行揭榜申報,力爭解決制約我市農業物質技術裝備領域發展的關鍵核心問題。
揭榜方為省內外有能力解決榜單任務的法人實體或相關單位組成的聯合體,牽頭單位需為科技特派員所在單位、科技特派團組建單位,或科技特派員(團)服務的法人實體。鼓勵產學研合作、組團揭榜攻關。
揭榜方與提出榜單任務單位(發榜方)不存在關聯關系,且雙方尚未對榜單任務開展研發。
發榜方提交的項目申報材料須真實、有效,發榜方和揭榜方單位及項目負責人等責任主體信用記錄良好,并就信用情況作出書面承諾,對信用存在問題的,取消項目立項資格,并列入“信用中國”“信用安徽”等信息系統進行管理。
二、申報流程
1.選擇榜單。請揭榜方于2022年11月7日前與市科技局農社科聯系(聯系方式見后),結合自身優勢,選擇榜單任務,并獲取對應發榜方聯系方式。
2.對接揭榜。請揭榜方及時與發榜方對接。發榜方結合自身需求,選擇擬合作的揭榜方,并細化落實合作具體內容,按有關規定簽訂意向合作協議或技術合同。
3.項目申報。發榜方確定好意向合作單位后,按要求填寫項目申報書(見附件),并附意向合作協議或技術合同等相關材料。
4.審核推薦。各縣區科技部門于2022年11月11日前,將推薦項目報送至市科技局農社科。
5.評審立項。市科技局組織專家對申報的項目榜單,以及揭榜方解決方案進行評審,從揭榜方研究能力、解決方案的可行性、科學性、先進性、實施機制等方面,擇優遴選解決方案提出立項建議。
三、申報材料
發榜方填報以下材料:
1.填報《農業物質技術裝備領域揭榜掛帥項目申報書》。
2.科技成果材料:實行代表作制度(只列出與榜單任務相關的科技成果)。揭榜方近3年獲得的重要獎項、承擔的主要科研項目、取得的專利和著作權、發表的重要論文及其他重要業績(成果)等。發榜方擁有相關成果的,可一并提供。
3.揭榜方與發榜方簽訂的意向合作協議或技術合同。
四、支持方式
1.擇優遴選揭榜項目。對成功揭榜并立項的項目,由市財政采取無償資助方式,給予發榜方最高50萬元/項配套支持。
2.市財政資助資金原則上不超過發榜方支付給揭榜單位的資金總額。
3.發榜方支付給揭榜單位的資金撥付證明作為市財政支持資金撥付的憑證之一,項目立項啟動后,市財政撥付項目支持資金(不超過發榜方向揭榜方撥付的資金總額)。
5.項目實施周期一般不超過三年,從下達立項通知之日起算。
五、申報推薦要求
各縣區科技部門應分別在“信用中國”“信用安徽”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對責任主體信用記錄進行核查,對列入實施聯合懲戒限制期的責任主體不得推薦。相關材料,請于2022年11月11日前,報送至市科技局農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