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技項目 通知公告
根據《蕪湖市灣沚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蕪湖市灣沚區科技研發中心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開展第五批區級科技研發中心申報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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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臥濤科技:項目申報、專利商標版權代理、軟件開發、商業計劃書、工商注冊財稅規劃、可行性研究報告、兩化融合、企業信用修復、ISO體系認證等)
一、申報時間
2021年10月11日—10月28日。
二、申報條件
1.企業在本區登記注冊,獨立核算、依法經營。
2.中心經費來源有保障,上年度研發經費投入占企業銷售額2%以上(含本數,下同),財務單獨核算。每年能按時上報科技統計數據。
3.研發中心擁有相對獨立的場地、基礎設施和相應的科研條件。
4.具有能承擔中心研發任務的技術人才隊伍,技術研究開發能力較強,并與高校院所建立產學研合作關系,中心專業技術人員總數不少于3名,占中心職工總數的60%以上。
5.中心有相應的組織機構和管理辦法,并能有效開展研究開發工作。
三、補助標準
通過認定的給予一次性2萬元科技研發經費補助,并由區科技局統一制作“科技研發中心”標牌授予企業。
四、申報材料
申請區級科技研發中心認定的企業,填報《灣沚區科技研發中心認定申請書》,并提交以下附件資料復印件和原件掃描件(電子版PDF格式):
1. 與高校院所簽訂的產學研合作協議;
2. 企業設立科技研發中心的文件和管理辦法;
3. 企業2021年度財務報表和審計報告;
4. 規上工業企業需提供2021年度企業統計年報中企業研究開發項目情況(107-1表)、企業研究開發活動及相關情況(107-2表)。
五、認定和報送程序
區級科技研發中心有效期三年,前三批灣沚區科技研發中心已到期需重新審核認定(其中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擁有市級及以上科技創新平臺的企業,其資質有效期內區級科技研發中心資格自動延續)。以上申報材料按順序膠裝成冊、加蓋企業公章,并經所在的開發區管委會、區航產中心或鎮政府簽署推薦意見后,將申報材料(一式一份)于10月28日前報送至區科技局(開發區管委會8樓)821室。同時,將原件掃描件(PDF格式)發送至郵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