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項目 通知公告
關于印發《淮南市市級文化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為規范和加強淮南市市級文化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財政 資金使用績效,市財政局、市委宣傳部重新修訂了《淮南市市級文化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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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市級文化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和加強淮南市市級文化發展專項資金 ( 以下簡稱 “專項資金”) 管理,提高資金使用績效,根據財政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參照《安徽省省級文化強省建設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 法》,并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專項資金是指市級財政預算安排的,專項用于支持和引導文化強市建設,推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發展的資金。
第三條 專項資金管理與使用應體現文化強市戰略和規劃,符合文化事業、文化產業政策和公共財政管理要求,堅持突出重點、 注重績效、??顚S迷瓌t。
第四條 專項資金按照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相符原則,采取項目法分配支持市本級和全市有影響的重點文化項目, 以及縣區、 園區文化改革創新示范試點項目。
第五條 專項資金管理和使用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財務規章制度和本辦法的規定。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六條 按照職責明晰、權責匹配、全程監督、責任追究原則, 明確專項資金管理職責。
(一) 市財政局統籌安排專項資金年度預算,負責專項資金 審核撥付、績效監管和監督檢查等。
(二) 市委宣傳部對項目實施具體管理,負責發布專項資金申報指南,組織項目評審、預算細化、績效評價、項目監管和信 息公開等。
(三) 縣區委宣傳部、園區業務主管部門、市直項目實施單位主管部門(項目初審單位) 負責項目申報、審核和日常監管、結項驗收。
(四) 縣區、園區財政局配合縣區委宣傳部、園區業務主管部門負責項目資金劃撥和監管、績效自評、項目結余資金處置等。
(五) 項目實施單位是專項資金項目管理的責任主體,負責完善內部控制和監督約束機制,加強對項目資金的使用管理,并對申報項目及相關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和可行性負責。
第三章 支出范圍和分配方法
第七條 專項資金分為補助資金、獎勵資金,具體數額由市財政局會同市委宣傳部根據有關政策文件和年度專項資金規模等確定。
第八條 補助資金分為重點項目補助資金和一般項目補助資金。補助資金可用于相關設備購置、設施維修、作品創排巡演、貸款貼息、文化產業發展考核獎補、新增規上限上文化及相關產業法人單位實施的優質文化項目獎補、新落地開工建設的招商引 資優質文旅和數字創意產業項目獎補、國家和省重點項目(園區基地)創建成功獎補等。
(一) 重點項目主要指市委、市政府確定的重大文化項目,列入省、市重點扶持的文藝和出版項目、市級媒體融合發展和輿論陣地建設項目、現代文化產業體系和文化市場體系建設項目、文化 “走出去”項目、鄉村文化振興項目、文旅和數字創意產業項目、國有文化資本運作目等重要改革創新項目。
(二) 一般項目主要指縣區、園區根據市委宣傳部年度文化改革創新示范試點工作部署,自主確定的文化項目。
第九條 獎勵資金主要用于獎勵獲得全國、全省性文藝、出版、 新聞獎項,符合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宣傳部有關規定應予獎勵的項目。獎勵資金可用于作品創排、人才(團隊) 培養、市場拓展等。
第十條 專項資金不得用于支付各種罰款、捐款、贊助等支出,不得用于國家規定禁止列支的其他支出。
第四章 預算申報與審批
第十一條 市委宣傳部每年按照市財政局部門預算編制有關要求,編制下一年度專項資金預算。
第十二條 項目實施單位原則上須為在淮南市境內依法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文化企事業單位,具備與完成項目相適應的資質和能力,資產及運營狀況良好,有完善的經營管理機制和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會計核算規范,無違法違規經營記錄 和不良信用記錄等。
第十三條 市委宣傳部對各縣區、各園區、各單位報送的項目組織評審。擬安排項目涉及企業的,須進入財政涉企項目資金管理信息系統比對,由市財政局歸口業務科室對預警項目復核確認,確認通過并經公示后,按規定程序下達資金。
第十四條 項目實施單位應根據批準的項目資助額度,編制項目計劃任務書和績效目標報市委宣傳部備案。
第五章 預算執行與管理
第十五條 專項資金在執行過程中,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致使項目資金需要調整或變更時,項目實施單位需按照程序報 請市委宣傳部和市財政局審批。
第十六條 專項資金支付應當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有關規定執行,結轉和結余資金按照財政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使用專項資金采購貨物、工程和服務等行為,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第十八條 專項資金購置形成的固定資產屬于國有資產的,應當按國有資產管理有關規定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第六章 監督檢查
第十九條 項目實施單位使用專項資金時,必須嚴格執行現行財經法律、法規和制度, 自覺規范財務支出行為,完善內部風險 控制機制,并接受上級或同級宣傳、財政、審計等部門的指導、 監督和檢查,配合做好項目結項驗收、績效評價等工作。
第二十條 縣區委宣傳部、財政局,園區業務主管部門、財政局,市直項目實施單位主管部門(項目初審單位) 應加強對專項 資金使用監管,建立資金使用的監管和跟蹤問效機制,做到事前審核、事中跟蹤、事后檢查,確保專項資金使用安全、規范、有效。
第二十一條 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開展專項資金管理使用績效評價和檢查,評價和檢查結果作為以后年度項目安排和資金分 配的重要依據。市財政局適時開展抽查。
第二十二條 建立專項資金管理承諾機制。項目實施單位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在申報項目時應共同簽署承諾書,保證所提 供信息的真實性, 并對信息虛假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
第二十三條 對違反財經紀律,弄虛作假、截留、挪用、擠占專項資金的行為, 按照《預算法》《財經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 等法律法規處理。涉嫌犯罪的, 移送監察、司法機關處理。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由市財政局、市委宣傳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2020 年頒布的《關于印發<淮南市市級文化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淮財行政〔2020〕127 號) 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