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行業動態
為了穩市場主體,促進保就業,安徽省在在全省范圍內推進了穩崗返還政策,合肥市、宿州市、淮北市、亳州市、阜陽市、蚌埠市、淮南市、滁州市、六安市、馬鞍山市、安慶市、蕪湖市、銅陵市、宣城市、池州市、黃山市想要申請的企業來看看都有哪些扶持措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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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各市穩崗補貼政策
蕪湖市穩崗補貼政策
1.統籌失業保險基金,在確保正常待遇發放的情況下,進一步優化返還政策,提高返還比例,將大型企業的返還比例由30%提高到50%。拓寬失業保險留工培訓補貼收益范圍,由中小微企業擴大到受疫情影響暫時無法正常生產經營的所有參保企業。對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新招用應屆高校畢業生的,按照1000元/人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擴崗補助,并按照3000元/人標準給予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就業補貼。對與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或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簽訂12個月以上勞動合同,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2.2022年,在街道、社區開發疫情防控員、社區管理員、安全信息員等臨時性專項崗位2400個以上,安置有就業意愿的失業人員。根據臨時性專項崗位吸納就業人數,在省級給予崗位所在地縣市區、開發區3000元/人的一次性獎補的基礎上,再給予崗位所在地縣市區、開發區1500元/人的一次性獎補。
3.對2022年1月1日前在我市無職工養老保險參保記錄的本市戶籍勞動者,在我市企業實現穩定就業并依法繳納職工養老保險費的,每月按個人繳費部分給予職工養老保險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12個月。
黃山市穩崗補貼政策
1.進一步優化失業保險穩崗比例,提高返還比例,將大型企業的返還比例由30%提高到50%。符合條件的區縣,應將大型企業納入失業保險留工培訓補助發放范圍。企業新招用應屆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并參加失業保險的,按照1000元/人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擴崗補助,并按照3000元/人標準給予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就業補貼。對與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或離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等簽訂12個月以上勞動合同,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2.2022年,創新在街道(鄉鎮)、社區(行政村)開發疫情防控員、社區管理員、安全信息員等臨時性專項崗位800個以上,安置有就業意愿的失業人員,根據工作任務和工作時間,由各級財政資金給予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對中小微企業招用初次在黃就業人員或新招用返鄉人員,按800元/人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與招用高校畢業生企業擴崗補助不重復享受)。
3.將個體工商戶納入一次性創業補貼申請范圍,對畢業2年以內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脫貧人口、退役2年以內的自主就業退役軍人、返鄉農民工首次創辦小微企業(含全國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服務網<小微企業名錄>中可查詢到的個體工商戶)且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的,由就業補助資金給予5000元一次性創業補貼。
合肥市穩崗補貼政策
1.加大穩崗拓崗保就業力度。將大型企業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比例由30%提高到50%。拓寬失業保險留工培訓補貼受益范圍,由中小微企業擴大到受疫情影響暫時無法正常生產經營的所有參保企業。
2.企業新招用應屆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并參加失業保險的,按照1000元/人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擴崗補助,并按照3000元/人標準給予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就業補貼。對與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或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等簽訂12個月以上勞動合同,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3.加快實施“53353”拓崗舉措,在全年募集青年就業見習崗位6805個、開發公益性崗位10800個的基礎上,創新在街道(鄉鎮)、社區(行政村)開發疫情防控員、社區管理員、安全信息員等臨時性專項崗位4200個以上,安置有就業意愿的失業人員。開發4100個短期就業見習崗位,安排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開展3-6個月就業見習、參與疫情防控等服務。加強就業政策與金融政策協同聯動,深入推進“穩崗貸”項目。
淮南市穩崗補貼政策
1.優化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進一步提高返還比例,將大型企業穩崗返還比例由30%提至50%拓寬失業保險留工補助受益范圍,由中小微企業擴大至受疫情嚴重影響暫時無法正常生產經營的所有參保企業。
2.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并參加失業保險的,可按每人不超過15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具體補助標準由各省份確定,與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不重復享受,政策執行期限至今年底。
淮北市穩崗補貼政策
根據《淮北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應對新冠疫情為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紓困解難若干措施的通知》淮政[2022]13號文件精神,第十七條支持企業穩崗擴崗,自2022年4月2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期間,對在疫情防控期間保持正常營業,不裁員或少裁員的批發零售業、住宿業、餐飲業、旅游業企業,按參保人數給予2000元/人的穩崗補貼,最高50萬元。
六安市穩崗補貼政策
1.非公企業職工參加社會保險、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的,市縣區給予企業按當年新增職工每人每年給予1200元補貼(100元/人.月),不足一年的按照每人每月100元計算。執行時間為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31日止。
符合條件的企業和人員自愿自主向社保參保地的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提出申請,經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初審,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財政部門審核后,及時將補貼資金撥付到企業指定帳戶。
2.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強化宣傳,優化經辦服務,提高審核發放效率,符合條件的單位和人員每半年一申報(每年6月、12月各申報一次),要建立健全資金監管機制,向社會公示享受政策的企業。市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財政、住房公積金中心要建立健全部門協同機制,加強數據比對,確保穩崗擴崗政策落地落細。
蚌埠市穩崗補貼政策
1.對參加失業保險人數在10人以上(含10人),疫情防控期間保持正常生產、不裁員或少裁員的餐飲、零售、旅游、公路水路鐵路運輸等特困行業企業,疫情期間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5.5%(參加失業保險30人及以下放寬至20%),根據企業參加失業保險人數,由就業補助資金按1000元/人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穩定就業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元。
2.一次性穩定就業補貼與失業保險穩崗返還、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政策不重復享受,已享受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或留工培訓補助的企業獲得資金低于一次性穩定就業補貼的,按差額予以補足。
滁州市穩崗補貼政策
1.適用范圍
在本市參保的企業、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
2.申請條件
(一)上年度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按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
(二)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單位聯合懲戒名單;
(三)裁員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5.5%,30人(含)以下用人單位的裁員率不高于參保職工總數的20%。
裁員率=2021年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人數/(2021年1月參保職工人數+2月至12月新增參保職工人數)。
(四)勞務派遣企業申領失業保險穩崗返還需提供與實際用工單位間的資金分享協議。
3.返還比例
(一)大型企業:按照單位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30%返還。
(二)中小微企業、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經濟組織返還比例提高到90%。
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指用人單位及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包括補繳費用,不含滯納金。
阜陽市穩崗補貼政策
1.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至1%政策延續實施1年,執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
2.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等特困企業,可申請緩繳單位部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其中,養老保險緩繳所屬期為2022年二季度;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緩繳所屬期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4月份已繳費的企業可順延1個月享受政策,也可以申請退回。以單位名義參保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參照企業享受緩繳養老保險費政策;以個人身份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2021年度已申報繳納養老保險費但有困難未及時繳納的,可在2022年底前繳納,繳納2022年養老保險費有困難的,可暫緩繳費至2023年底前補繳。
3.企業、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5.5%(參加失業保險30人及以下放寬至20%),且申請、審核時非嚴重違法失信受聯合懲戒單位(以信用安徽公布信息為準)的,可按單位及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含補繳)的一定比例申請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其中,大型企業返還比例為30%,中小微企業和其他用人單位返還比例提高至90%。繼續實施中小微企業和其他用人單位穩崗返還資金“免報直發”,對沒有對公賬戶的用人單位,返還資金可直接撥付至其社會保險繳費賬戶或法人賬戶。
4.各地在確保穩就業各項政策落實的基礎上,可結合地區穩就業需求,統籌使用就業補助資金和地方財政資金,對在疫情防控期間 保持正常生產、不裁員或少裁員的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等特困行業企業, 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一次性穩定就業補貼。
5.2022年因疫情防控實施靜態管理7日以上的縣(市、區),可對因疫情防控停產停業的中小微企業,依據參加失業保險職工人數,按500元/人標準發放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
同時,按照2022年4月底全省失業保險基金滾存結余的5%,提取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并根據各地承擔的培訓任務等因素進行分配,進一步加大企業職工和就業重點群體技能培訓支持力度,穩定就業崗位。此外,援企穩崗政策還包括鼓勵企業吸納就業、鼓勵創業創新增加就業、加大就業援助實施力度、確保失業人員基本生活等。
池州市穩崗補貼政策
1.對在疫情防控期間新增就業崗位的小微企業,根據新簽訂12個月以上勞動合同并參加社會保險的人員數量,按照每人1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貼,對其中吸納因疫情無法返回湖北就業人員或登記失業6個月以上人員的企業,標準提高到每人2000元,每戶企業最高不超過4萬元。
2.新增就業人數依據勞動用工備案系統和社保系統核定,失業人員依據失業登記系統核定,原在湖北就業的人員依據湖北省參保證明、工資憑證、勞動合同任一條件認定,小微企業依據工信部、國家統計局公布的2017版標準認定。
企業填寫《小微企業就業補貼申請表》《小微企業新增就業人員花名冊》向所在地人社部門申報,經人社、財政部門審核后發放。
宿州市穩崗補貼政策
一、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至1%政策延續實施1年,執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
二、允許特困企業緩繳社會保險費。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等特困企業,可申請緩繳單位部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其中,養老保險緩繳所屬期為2022年二季度;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緩繳所屬期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4月份已繳費的企業可順延1個月享受政策,也可以申請退回。以單位名義參保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參照企業享受緩繳養老保險費政策;以個人身份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2021年度已申報繳納養老保險費但有困難未及時繳納的,可在2022年底前繳納,繳納2022年養老保險費有困難的,可暫緩繳費至2023年底前補繳。
緩繳期限內,職工申領養老保險待遇的,企業應先為其補齊緩繳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緩繳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不影響企業享受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和穩崗返還政策,不影響參保職工和失業人員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失業保險金、失業補助金和工傷保險待遇。
企業原則上應在緩繳期滿后的一個月內補繳緩繳的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款,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最遲于2022年底前補繳到位,也可根據實際需要提前補繳,期間免收滯納金。企業依法注銷的,應在注銷前繳納緩繳的費款。
三、加大穩崗返還工作力度。企業、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5.5%(參加失業保險30人及以下放寬至20%),且申請、審核時非嚴重違法失信受聯合懲戒單位(以信用安徽公布信息為準)的,可按單位及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含補繳)的一定比例申請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其中,大型企業返還比例為30%,中小微企業和其他用人單位返還比例提高至90%。繼續實施中小微企業和其他用人單位穩崗返還資金“免報直發”,對沒有對公賬戶的用人單位,返還資金可直接撥付至其社會保險繳費賬戶或法人賬戶。
四、支持企業穩定就業崗位。各地在確保穩就業各項政策落實的基礎上,可結合地區穩就業需求,統籌使用就業補助資金和地方財政資金,對在疫情防控期間保持正常生產、不裁員或少裁員的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等特困行業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一次性穩定就業補貼,具體標準和實施辦法由各市自定。一次性穩定就業補貼與失業保險穩崗返還、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政策不重復享受,已享受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或留工培訓補助的企業獲得資金低于一次性穩定就業補貼的,各地可按差額予以補足。要用好“人社服務專員”等服務機制,切實強化對產業鏈供應鏈重點企業、交通物流企業、抗疫保供企業、關鍵基礎設施等支持,對困難大的要采取“點對點”幫扶,助力企業復工達產。企業可通過與職工集體協商,采取協商薪酬、彈性工時、輪崗輪休等措施,穩定現有崗位。
五、鼓勵企業培訓留工。2022年因疫情防控實施靜態管理7日以上的縣(市、區),可對因疫情防控停產停業的中小微企業,依據參加失業保險職工人數,按500元/人標準發放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同一企業只能享受一次,所需資金由失業保險基金承擔。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實施。符合條件的地區可通過大數據比對,按照該企業參加失業保險人數直接發放補助,無需企業提供培訓計劃、培訓合格證書、職工花名冊以及生產經營情況證明。上述用人單位符合條件的,還可以享受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另行組織職工崗位技能培訓的,可按規定享受培訓補貼。
依規履行失業保險參保繳費義務1年以上的企業在職職工和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符合相關條件的,可自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核發之日(以發證日期為準)起1年內,按規定向失業保險參保地或失業保險金申領地申領技能提升補貼,每人每自然年度享受技能提升補貼不超過3次。
六、支持企業培訓穩崗。按照2022年4月底全省失業保險基金滾存結余的5%,提取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并根據各地承擔的培訓任務等因素進行分配,進一步加大企業職工和就業重點群體技能培訓支持力度,穩定就業崗位。
根據疫情防控要求暫停線下培訓期間,支持企業、培訓機構利用國家推薦的或經屬地人社部門同意的線上培訓平臺及數字資源,統籌開展線上職業技能培訓。線上培訓課時計入總課時,待線下培訓考核合格后,按規定兌付培訓補貼。
七、鼓勵企業吸納就業。對中小微企業新招用應屆高校畢業生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穩定用工6個月以上、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照1000元/人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對與小微企業簽訂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給予3000元一次性就業補貼。對與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或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自主就業退役軍人、脫貧人口簽訂12個月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由就業補助資金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對企業開展“共享用工”穩定職工隊伍的,由就業補助資金按調劑就業職工人數給予一定補貼。
八、鼓勵創業創新增加就業。對畢業2年以內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脫貧人口、退役2年以內的自主就業退役軍人、返鄉農民工首次創辦小微企業且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的,由就業補助資金給予5000元一次性創業補貼。支持和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優惠政策延續執行至2025年12月31日。鼓勵人社部門近2年來支持建設的各類創業載體在2022年內對入駐的各類創業主體減免房租。
九、加大就業援助實施力度。動態調整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標準,將登記失業3個月以上零就業家庭成員和大齡就業困難人員,登記失業6個月以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失業人員、失地失林人員、殘疾人、高校畢業生,以及登記失業9個月以上長期失業人員納入就業困難人員幫扶范圍,實施就業援助。
各地可結合地方防疫需要,開發一批消殺防疫、保潔環衛等臨時性公益崗位,根據工作任務和工作時間,給予一定的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個月。
十、確保失業人員基本生活。失業補助金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2年12月31日,對象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對符合本通知申領條件、前期審核未通過的失業補助金申請,應及時審核發放。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且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人員,繼續發放失業保險金至法定退休年齡。對非因本人意愿失業且登記失業6個月以上,未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含失業補助金)和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下崗失業人員,由就業補助資金給予2000元一次性臨時生活補貼。
亳州市穩崗補貼政策
對中小微企業新招用應屆高校畢業生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穩定用工6個月以上、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照1000元/人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對與小微企業簽訂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給予3000元一次性就業補貼。對與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或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自主就業退役軍人、脫貧人口簽訂12個月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由就業補助資金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對企業開展“共享用工”穩定職工隊伍的,由就業補助資金按調劑就業職工人數給予一定補貼。
馬鞍山市穩崗補貼政策
第一,向中小微企業傾斜,允許基金備付期限一年以上的統籌地區,將中小微企業返還的比例由60%最高提到90%,同時進一步暢通資金返還渠道,對沒有對公賬戶的小微企業,可以將資金直接返還到企業繳納社會保險費賬戶。
第二,在經辦上突出“免申即享”,疫情發生后,各地主動升級經辦服務,部分省份積極探索通過后臺數據比對,直接向符合條件的企業精準發放穩崗返還資金,變“企業找政策”為“政策、資金、服務找企業”。本次文件明確提出,大力推廣“免申即享”經辦新模式,努力實現“免跑腿、免申請、免填表”。
安慶市穩崗補貼政策
向中小微企業傾斜,允許基金備付期限一年以上的統籌地區,將中小微企業返還的比例由60%最高提到90%,同時進一步暢通資金返還渠道,對沒有對公賬戶的小微企業,可以將資金直接返還到企業繳納社會保險費賬戶。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1年,執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此項政策是一項普惠性政策,不區分行業,也不區分企業類型,受惠面廣,連續性強,在穩企業、穩就業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銅陵市穩崗補貼政策
根據單位申報補貼時勞動用工備案并參加失業保險人數,按照每人5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穩崗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元,所需資金由市、縣(區)財政統籌安排。一次性穩定就業補貼與失業保險穩崗返還、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政策不重復享受,已享受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或留工培訓補助的企業獲得資金低于一次性穩定就業補貼的,按差額予以補足。
宣城市穩崗補貼政策
一是定向實施。政策適用范圍為受疫情影響較大的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鐵路運輸5個行業的所有企業,這5個行業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單位可以參照執行。緩繳對象為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的單位應繳納部分。對職工個人應繳納部分,企業應繼續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繳義務。
二是期限較長。養老保險可以緩繳所屬期為2022年4-6月的費款,最遲在2022年底前補繳到位;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可以緩繳所屬期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的費款,原則上在期滿后一個月內補繳到位。已繳納所屬期為4月份費款的企業,緩繳月份可以順延一個月,也可以申請退回已繳納的費款。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三是兼顧個人。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2022年繳納費款有困難的,可自愿暫緩至2023年底前繳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四是辦理簡便。相關部門本著方便、快捷、不增加企業事務性負擔的原則,對企業提出的緩繳申請進行審核,現有信息無法滿足劃分行業類型需要的,可以實行告知承諾制,由企業出具所屬行業類型的書面承諾,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緩繳失業保險費期間,不影響企業享受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和穩崗返還政策;不影響參保職工享受技能提升補貼政策;不影響參保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金和失業補助金等相關待遇。在緩繳工傷保險費期間,不影響企業享受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和職工工傷保險待遇。緩繳養老保險費期間,職工申領養老保險待遇的,企業為其補齊緩繳的養老保險費后,同樣不影響職工的養老保險待遇。
據測算,上述緩繳費款政策可以為企業和個人增加800多億元的現金流,對緩解這些行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的資金壓力、穩定就業、共渡難關,起到重要的支撐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