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項目申報解疑
其他項目申報解疑
2022年宿州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獎勵補貼、申報條件、認定管理辦法匯編整理,宿州市埇橋區、碭山縣、蕭縣、靈璧縣、泗縣企業朋友們如果想要申報市級或者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獎補資金的話,都可以隨時聯系臥濤科技小編咨詢合作。
10年專業代理免費咨詢:15855199550(V同號)
(臥濤科技:項目申報、專利商標版權代理、軟件開發、商業計劃書、工商注冊財稅規劃、可行性研究報告、兩化融合、企業信用修復、ISO體系認證等)
一、宿州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管理辦法
第一章 宿州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促進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的指導意見》(工信部企業〔2013〕264號)、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的意見》(皖政〔2018〕46號)、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安徽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標準和程序》和《宿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支持制造強省建設若干政策的修訂意見》(宿工組〔2019〕1號)精神,培育一批發展速度快、創新能力強、產品質量優、經濟效益好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根據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辦法中指“宿州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以下簡稱專精特新企業)是指具有“專業化、精品化、特色化、創新化”特征的工業類中小企業。
第三條 專精特新企業內涵及特征
(一)專業化。企業專注核心業務,提高專業化生產、服務和協作配套的能力,為大中小企業、大項目和產業鏈提供零部件、元器件、配套產品和配套服務。
(二)精品化。企業推進精益生產、精細管理、精心服務,推行標準引領、品質革命、品牌塑造,擁有行業標準話語權和品牌影響力。
(三)特色化。企業利用特色資源,弘揚傳統技藝和地域文化,采用獨特工藝、技術、配方或原料,研制生產具有地方或中小企業特色的產品。
(四)創新化。企業堅持創新驅動,改造提升傳統產業,開展技術創新、管理創新和模式創新,培育新的增長點,形成新的競爭優勢。
第二章 宿州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條件及材料
第四條 凡符合本條所述申報標準和上條所述一項特征的企業,均可申報認定“宿州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已認定的“安徽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除外)。
1.在宿州市行政區域內進行工商注冊登記、連續經營三年以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規模以上的工業類中小企業。
2.企業在技術、市場、質量、效益等方面處于省內同行業領先水平,具備先進性和示范性。最近兩年銷售收入平均增長率10%以上。
3.企業主業突出,堅持走專業化發展道路。
4.企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擁有專利、軟件著作權或專有技術1項以上,并在生產中應用。企業的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的比例1%以上。
第五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企業不得申請“宿州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
1. 近三年在生產經營中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環境污染事故和存在嚴重產品質量等問題的;
2. 有逃稅騙稅、惡意逃廢債務、惡意拖欠貨款或服務費、惡意欠薪、非法集資、合同欺詐、拒不履行法定義務等嚴重失信行為的;
3. 在申請或認定過程中提供虛假信息的;
4. 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
第六條 申報材料。凡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自愿向所在縣區、園區經信部門提出申請,并如實提供以下申報材料,裝訂成冊:
(一)《宿州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表》;
(二)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企業生產經營基本情況文字材料;
(四)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近兩年財務報告(含企業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等財務報表及其他相關說明資料)及上年度納稅憑證復印件或納稅證明;
(五)相關榮譽證書復印件;
(六)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屬于特殊行業的企業需提供特殊行業許可證或相關準入證明;
(七)申報企業蓋章確認的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
第三章 宿州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程序
第七條 根據工作安排,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發布認定申報通知,各縣區、園區經信部門根據相關申報工作通知要求,組織指導符合條件的企業開展申報。
1、企業對照申報條件,自愿向所在轄區經信部門提出申請。
2、各縣區、園區經信部門根據認定條件和標準,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并對申報企業全部予以實地核查。審核合格者,由縣區、園區經信部門匯總,提出初審意見,以正式文件紙質形式報送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3、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組織專家人員在對各縣區、園區推薦的企業現場核查(核查比例不低于80%)的基礎上進行初評,初評結果提請局黨組會審定后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企業,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認定其為“宿州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第四章 宿州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服務管理及政策扶持
第八條 經認定的“宿州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優先給予下列支持。
(一)優先向省推薦認定“安徽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二)根據綜合評價情況,按有關規定擇優給予獎補。
(三)優先推薦爭取省有關政策支持。
(四)優先在培訓提升、產學研合作、管理咨詢、人才培育、市場開拓、融資等方面給予扶持、服務。
第九條 對“宿州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實行動態管理。各縣區、園區經信部門負責對所轄范圍內市級專精特新企業的管理和服務,及時掌握企業的經營情況。對經營不善和已不符合條件的“宿州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應向市經信局提出申請取消資格。
第十條 宿州市專精特新企業,每年須按要求報送相關數據。企業發生更名、重組等重大調整的,應在辦理相關手續后及時由所在縣區、園區經信部門將有關情況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一條 本辦法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宿州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經信中小企〔2018〕34號)同時廢止。
二、宿州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獎勵補貼
對新認定的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給予一次性獎補30萬元。對已認定的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給予一次性配套獎補20萬元。
1、靈璧縣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獎勵補貼
每年新認定的“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除省市獎勵外,縣財政分別給予每戶企業一次性獎補10萬元、20萬元。
2、埇橋區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獎勵補貼
對省認定的專精特新和成長型小微企業,省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60萬元。對省、市已認定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成長型小微企業,市擇優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30萬元。對省、市新認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成長型小微企業,區分別給予每家企業一次性獎補10萬元。對在省股權托管交易中心掛牌的專精特新企業,在省給予每戶一次性獎補24萬元的基礎上,區再給予一次性獎補3萬元。
3、蕭縣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獎勵補貼
對省新認定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成長性小微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補。對市新認定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給予3萬元一次性獎補。
碭山縣和泗縣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獎勵補貼政策暫時沒有搜集到,如果宿州市企業想要申報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獎勵補貼政策的話,可以隨時聯系臥濤科技小編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