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項目 通知公告
關于印發安徽省促進網絡貨運行業健康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經省政府同意,現將《安徽省促進網絡貨運行業健康發展若干政策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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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促進網絡貨運行業健康發展若干政策措施
為推動我省網絡貨運行業健康發展,促進貨運物流降本增效,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強化政策支持
1.
開展網絡貨運平臺代開發票試點。在合肥市高新技術開發區開展試點,由市場監管部門為網絡貨運平臺上符合條件的卡車司機注冊登記,稅務機關進行信息確認后賦予其納稅主體資格,并為符合條件的貨運小規模納稅人代開增值稅發票,其納稅人可享受階段性免征增值稅及15萬元/月增值稅起征點等政策。(責任單位:合肥市人民政府、省稅務局、省市場監管局、省交通運輸廳,排在第一位的為牽頭責任單位,下同)
2. 加大財政支持力度。指導市縣財政部門結合當地實際,統籌上級轉移支付資金和自有財力,支持網絡貨運行業發展。對新獲批的5A級網絡貨運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
3. 落實稅收等支持政策。支持符合條件的網絡貨運企業享受我省服務業普惠性紓困扶持政策。對貨運司機代開貨物運輸業增值稅發票時,不再預征個人所得稅,由貨運司機按規定自行申報繳納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責任單位:省稅務局、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
4.
完善金融信貸支持政策。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適度擴大網絡貨運企業信貸投放,并運用大數據、云計算等科技手段創新推出特色信貸產品。鼓勵和引導保險、融資租賃等機構加大對網絡貨運企業融資支持力度。推動交通運輸、公安、稅務等部門數據與省中小微企業綜合金融服務平臺數據共享,鼓勵網絡貨運企業通過平臺發布融資需求,平臺及時向金融機構推介,實現銀企常態化高效對接。(責任單位:安徽銀保監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省稅務局、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
二、提升服務水平
5.
簡化企業認定程序。優化網絡貨運企業線上服務能力認定流程,推行電子材料線上流轉,實現申報、審核和上報全流程網上辦理。取消認定條件中有關電信增值業務許可證等要求。對網絡貨運平臺信息發布、線上交易等八大功能要求的認定,實行告知承諾制。已取得經營許可的網絡貨運企業設立子公司的,其子公司網絡貨運平臺信息系統與總公司聯網運行(同一平臺);符合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相關規定無需公安部門備案的,子公司無需提供“三級及以上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備案證明”。(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廳)
6.
完善網絡貨運信息監測系統功能。將系統現有的單一監管功能向服務功能延伸,增加誠信監管、證照查驗、車輛軌跡核查、用戶咨詢投訴及在線服務等功能,為網絡貨運企業提供平臺注冊運輸車輛和從業人員證件合法性線上比對等服務。依托網絡貨運信息監測系統大數據分析能力,為運輸行業提供第三方物流和供應鏈服務。(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財政廳、省數據資源局、省稅務局、省公安廳、安徽銀保監局)
7.
強化數據應用支撐。依托安徽省大數據平臺,推動交通運輸、公安、稅務等部門(行業)數據互聯互通、歸集匯聚、共享開放、開發利用,為減少司機和車輛注冊認證環節及程序、實現貨運業務“一網通辦”等提供數據支撐。(責任單位:省數據資源局、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省稅務局、安徽銀保監局)
8.
優化資源配置。依托互聯網平臺優化貨源、運輸資源配置,推動網絡貨運企業與工礦、大宗商品及運輸服務等企業對接,引導更多工礦企業、大宗商品運輸業務上平臺交易,提升車、貨平臺交易比重。充分發揮網絡貨運資源集聚等優勢,鼓勵網絡貨運企業開展中短途、綠色農產品及城市配送等小散貨物運輸。(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能源局)
9. 做好企業納規入統。將符合條件的網絡貨運企業及時納入規上服務業統計范圍,客觀反映我省網絡貨運行業發展現狀,為支持網絡貨運發展提供決策依據。(責任單位:省統計局、省交通運輸廳)
三、引導創新發展
10.
創新服務模式。引導網絡貨運企業開展“互聯網+”車貨匹配、運力優化、運輸協同、倉儲交易等業態模式創新。鼓勵網絡貨運企業積極參與我省公路貨運樞紐建設,加強與貨運樞紐、倉儲企業等合作,延伸網絡貨運產業服務鏈。鼓勵網絡貨運企業拓展服務功能,向水路運輸、車輛后市場等領域延伸,實現集約化、規?;l展。鼓勵網絡貨運企業參與創建多式聯運示范工程,推進貨運降本增效。(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
11. 引導運輸車輛加入網絡貨運平臺。推進網絡貨運企業提升服務能力,規范市場經營行為,提高安全運營水平,積極引導、吸引更多的傳統貨運企業和貨運車輛、駕駛員依托網絡貨運平臺開展運輸,提高營運貨車接入網絡貨運平臺比例。(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
12. 支持創新試驗區建設。支持安慶等地建設網絡貨運創新發展試驗區,打造網絡貨運產業創新高地。統籌利用省級有關政策支持網絡貨運企業平臺建設等。(責任單位:安慶市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交通運輸廳)
13.
開展網絡貨運區塊鏈技術應用試點。選擇部分企業開展區塊鏈技術在網絡貨運中數據存真驗真試點,對參加試點的企業優先納入貨運司機代開發票試點范圍。鼓勵支持為網絡貨運領域提供區塊鏈信息應用服務的企業進行區塊鏈信息服務備案。(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委網信辦、省稅務局)
四、強化協同監管
14.
完善監管體系。交通運輸、市場監管、稅務、網信等部門要加強協調聯動、各司其職、共享共治。建立網絡貨運信息化監測體系和監測結果共享機制,依法查處網絡貨運經營者虛構交易、運輸、結算信息等行為。強化對網絡貨運企業的聯合監管,依法查處打擊平臺企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競爭,虛開發票、發布虛假貨源信息,拖欠運費等違法違規行為,有效維護網絡貨運市場秩序,防范網絡貨運安全風險。(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稅務局、省委網信辦)
15.
加強數據共治共享。督促網絡貨運企業切實履行平臺主體責任,確保提供的數據真實、完整、準確。依法及時歸集網絡貨運企業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和抽查檢查結果等信息,并按規定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務平臺等向社會公示。(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稅務局、省公安廳、省發展改革委)
16.
壓實企業安全主體責任。督促網絡貨運企業切實壓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指導其結合行業領域特點,建立健全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加強對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強化對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監督管理。督促網絡貨運企業明確數據安全負責人,落實數據安全保護責任。(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省數據資源管理局、省委網信辦)
17.
維護從業人員合法權益。落實人力資源部等部門《關于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21〕56號)、交通運輸部等部門《關于加強交通運輸新業態從業人員權益保障工作的意見》(交運發〔2021〕122號),建立健全網絡貨運從業人員權益保障機制,推進“司機之家”建設,做好網絡貨運司機建會入會工作,不斷提升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安廳、省總工會)
18. 推動行業自律。支持依法成立網絡貨運行業協會,搭建政企、企企溝通交流平臺,宣傳貫徹網絡貨運行業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加強行業自律,規范網絡貨運企業經營行為,推動網絡貨運行業健康發展。(責任單位:省民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市場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