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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農業農村部 國家鄉村振興局關于開展2022年“百縣千鄉萬村”鄉村振興示范創建的通知》(附件1),結合全省“115”鄉村振興示范工程建設,現就我省2022年“百縣千鄉萬村”鄉村振興示范創建工作通知如下:
政策咨詢熱線:0551-65300258,19855109691(加V可免費上門輔導)
一、申報條件
按照農業農村部、國家鄉村振興局文件規定,2022年“百縣千鄉萬村”鄉村振興示范創建工作以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為目標,以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為保障,聚焦資源、聚合力量,持續推進鄉村產業發展,著力改善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條件,全面推進鄉村產業振興、人才振興、文化振興、生態振興、組織振興。其中,示范縣要求鄉村振興工作領導體制健全、統籌推進鄉村產業振興有力,人才支撐、科技創新、主體培訓等政策齊全配套,鄉村發展、鄉村建設、鄉村治理等工作基礎較好、發展潛力較大,組織有力、機制明晰、示范帶動能力較強。示范鄉鎮、示范村要求領導班子凝聚力、戰斗力較強,農民群眾積極性高,鄉村振興思路清晰、抓手有力,工作在本市、本縣居于較好水平,具備可看可學可借鑒的推廣價值。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較高的地區不參與申報(地方債務風險狀況由上一級財政部門出具)。
二、申報評審
國家級“百縣千鄉萬村”鄉村振興示范創建和省級“115”鄉村振興示范工程的申報評審工作實行“一次申報、一輪評審、一并創建、分級驗收”。即按照“縣級政府申請、市級部門推薦、省級部門遴選、省政府同意”程序開展創建申報工作,經評審審批通過后,按照申報方案進行創建,2-3年后由審批單位進行評審認定達標后,授予相應稱號。各市的示范縣、示范鄉鎮、示范村推薦數量,按照省委農辦皖農函〔2022〕13號文件分配名額執行,超出不予受理。
示范縣創建申報縣(市、區)要立足資源稟賦和發展基礎,按照《國家鄉村振興示范縣創建方案》所列提綱,深入謀劃、認真編制本地創建方案,創建方案要結合實際、內容詳實,思路目標、創建任務、創建路徑清晰。創建方案由各市農業農村局、鄉村振興局聯合行文報送省農業農村廳、省鄉村振興局。省農業農村廳、鄉村振興局組織開展示范縣創建方案評審,評審獲得“優秀”等次的,申報國家鄉村振興示范縣創建名單;評審獲得“良好”等次的和申報創建國家鄉村振興示范縣未成功的,列入省級鄉村振興示范縣創建名單。
示范鎮(鄉)、示范村創建遴選推薦工作按照省委農辦皖農函〔2022〕13號文件規定,由各市農業農村局、鄉村振興局自行組織申報、評審等工作,并將創建名單報省農業農村廳、鄉村振興局。創建名單請按推薦優先順序進行排序。
三、有關要求
各示范縣創建方案請于2022年8月8日(星期一)前一式8份報省農業農村廳(7份)、省鄉村振興局(1份),同步發送電子版至郵箱,逾期不予受理。
示范鎮(鄉)、示范村名單于9月15日前報省農業農村廳、省鄉村振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