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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我省就業見習管理工作,提高就業見習管理水平,促進更多畢業生通過見習實現就業,現將《安徽省就業見習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17年9月30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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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就業見習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國發〔2017〕28號)、《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皖政〔2017〕111號)等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完善我省就業見習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就業見習,是指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就業見習基地(以下簡稱見習基地),提供適宜見習崗位,吸納畢業生進行3-12個月就業見習,支付見習人員見習補貼的一項制度。見習期間,見習基地與見習人員簽訂就業見習協議書,不建立勞動關系。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見習人員,是指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普通高校及國家級貧困縣中職畢業生。每位畢業生只能參加一次就業見習。見習人員不包括勞務派遣人員。
第四條 就業見習堅持個人自愿參與、政府扶持幫助、社會共同參與的原則。
第五條 就業見習的主要目標是幫助畢業生提升綜合素質和職業能力,增強就業競爭力,盡快實現就業。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六條 就業見習實行分級負責和屬地管理。
第七條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統籌管理轄區內就業見習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制定、完善就業見習相關政策;
(二)制定轄區就業見習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
(三)審核認定本級就業見習示范基地;
(四)組織開展就業見習監督、檢查及評估。
第八條 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在本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指導下,具體負責當地就業見習的組織推動、業務指導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實施就業見習計劃;
(二)組織開發就業見習崗位,并通過部門網站等多種媒介和形式向畢業生和社會廣泛發布;
(三)受理、初審就業見習基地申辦單位資格;
(四)受理、審核就業見習報名申請;
(五)組織就業見習基地與畢業生進行崗位對接,引導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
(六)為見習人員辦理《就業創業證》提供指導和服務;
(七)統籌調劑轄區內就業見習人員資源;
(八)就業見習工作日常管理、跟蹤服務;
(九)受理、初審見習補貼申請,并出具初審報告。
第三章 見習基地認定
第九條 全省范圍內依法成立(注冊)、登記的各類企事業單位、其它組織,以及各級黨政機關均可申報設立就業見習基地。重點吸納符合我省產業發展導向、發展潛力較好、規模較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良好、行業內知名度較高的企事業單位作為見習基地。
第十條 各地根據畢業生就業工作需求,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統籌規劃,合理確定本地就業見習基地數量。見習基地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感,內部制度健全,能夠按照有關規定對見習人員進行規范有效的管理;
(二)有專門人員具體負責就業見習管理工作,委派實踐經驗豐富、技術水平高、有責任心的人員作為見習指導老師;
(三)能持續提供一定數量適合各類畢業生的就業見習崗位,提供的見習崗位應具備一定的技術含量和業務內容,有利于畢業生提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人身意外傷害風險較低;
(四)能夠按時為見習畢業生發放見習補貼、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
(五)認真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有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和職業防護措施。
第十一條 申報見習基地應提交以下資料:
(一)安徽省就業見習基地申請報告;
(二)安徽省就業見習基地申報表(附件1);
(三)安徽省就業見習崗位年度計劃表(附件2);
(四)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證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或黨政機關介紹信;
(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十二條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見習基地的審核和認定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單位申報。用人單位申報見習基地時,應通過“陽光就業”網辦系統等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所屬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資料;
(二)資料審核。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收到申請資料后,應在15個工作日內進行書面審核,提出初步意見;
(三)條件評估。對通過資料審核的申報單位,由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在30個工作日內對其見習場所、管理制度、培訓條件、師資配備、經營管理等進行考察評估,提出審核意見;
(四)認定授牌。對經審核認定具備就業見習條件的單位,由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確認,并予以授牌。見習基地有效期3年,3年期滿審核合格的,可繼續掛牌。
省直、中央駐皖有關部門和省屬企事業單位,可以直接向省人才服務中心或所在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申報成立就業見習基地。
第十三條 每二年開展一次省級示范見習基地評選認定。
第十四條 見習基地一經確認,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通過部門網站等媒體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第四章 見習人員管理
第十五條 見習基地的管理職責有:
(一)制定本單位就業見習管理制度,明確相應部門和專職人員負責就業見習管理工作,建立見習人員基礎臺賬,落實各項見習措施;
(二)見習基地與見習人員達成見習意向后,應在一周內與見習人員簽訂《安徽省就業見習協議書》(附件4),并將就業見習協議書原件及見習人員身份證、畢業證復印件等材料報當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審核備案,備案資料作為見習基地申領見習補貼的重要依據;
(三)委派實踐經驗豐富、技術水平高、責任心強的技術或管理人員作為見習帶教老師,幫助見習人員提高就業能力;
(四)見習基地要及時掌握見習人員思想、工作和生活情況,加強安全管理和健康管理,不得安排見習人員從事有毒有害或具有安全隱患的工作。有職業衛生要求的,要定期組織見習人員進行健康檢查;
(五)使用社??ɑ蜚y行卡按時為見習人員發放生活補助,為見習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第十六條 見習基地應遵守見習協議,維護見習人員的合法權益,妥善處理見習期間產生的問題,不得隨意解除見習協議。見習期間見習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見習基地可解除見習協議:
(一)已落實工作單位等不能繼續參加就業見習的;
(二)不遵守見習基地規章制度且教育無效的;
(三)不服從基地管理給見習基地造成嚴重損失的;
(四)本人不愿意繼續從事就業見習的。
第十七條 見習人員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見習基地,可以解除見習協議。見習期間見習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見習人員可立即終止見習:
(一)未按照協議約定及時足額支付基本生活補助;
(二)未按照協議約定提供見習崗位或者見習條件的;
(三)安排見習人員從事有毒有害或有安全隱患的工作;
(四)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見習人員見習的;
(五)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見習人員人身安全的。
第十八條 各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應加強對見習基地開展就業見習工作的日常管理和業務指導,強化對見習基地監管,防止以就業見習代替正常用工行為的發生。
第十九條 見習期滿,見習基地應根據見習人員的實際表現提出考核意見,并出具見習證明(附件5),作為推薦見習人員市場就業的依據之一。見習人員參加黨政機關公務員考錄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時,其見習時間可認定為基層工作年限。
第二十條 見習基地對見習期滿后正式招用人員,應依法及時與見習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按規定到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辦理就業登記、勞動用工備案、繳納社會保險等手續。
第五章 見習補貼管理
第二十一條 見習補貼資金主要包括:
(一)見習人員基本生活補貼。企事業單位見習基地見習人員基本生活補貼由財政和見習基地共同承擔,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狀況適時調整。各地可在省定標準的基礎上適當提高基本生活補貼標準;見習基地也可參照本單位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標準,適當提高見習人員基本生活補貼。
(二)見習指導補貼。根據見習人數,對見習基地按照一定標準給予指導管理費用(其中被認定為國家級、省級見習示范基地的可適當提高)。
(三)留用見習人員獎勵。對見習期滿與見習畢業生簽訂12個月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且留用人數占當年度見習畢業生50%以上的見習單位,根據吸納見習畢業生人數按照每人1000元的標準給予單位一次性獎勵。
(四)見習人員相關保險費用。見習期間,見習基地應為見習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提高保險賠付額度。
上述見習指導補貼、留用見習人員補貼、購買意外傷害保險等由就業補助資金支付。見習基地支出的見習補助相關費用,不計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但符合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的,可以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第二十二條 見習基地在完成當年度就業見習工作后,通過“陽光就業”網辦系統,及時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就業見習補貼。申請補貼時提供以下資料:
(一)安徽省就業見習協議書;
(二)安徽省就業見習證明存根頁;
(三)安徽省就業見習人員情況匯總表(附件6);
(四)安徽省就業見習財政補貼申請表(附件7);
(五)見習人員身份證、畢業證、就業創業登記證等復印件;
(六)見習基地為見習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憑證;
(七)見習人員生活補貼發放證明;
(八)見習基地留用見習人員名單。
第二十三條 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對見習基地的見習補貼申請進行初審,經公示無異議后,由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后,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支付到單位在金融機構開設的銀行帳戶。
第二十四條 就業見習補貼資金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申領和撥付,確保補貼經費專款專用、安全運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對虛報、謊報見習人員數量及見習周期,騙取、套取就業見習補貼資金等違法違紀行為,一經查實,取消見習基地資格,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及責任人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六章 檢查評估
第二十五條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建立就業見習工作檢查評估機制,每年對見習基地進行檢查評估,主要內容包括:見習基地規章制度建設、見習計劃落實、職業安全衛生、見習人員權益保障和見習人員留用率等情況。對經檢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到位的,取消見習基地資格。
第二十六條 對提供技術性和管理性見習崗位多、接收見習人員多、見習工作組織管理好、見習人員留用率高、符合產業發展導向且科技含量高的見習基地,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制定具體辦法,予以資金扶持并優先為其申報國家級、省級見習示范基地。
第二十七條 各地要廣泛動員社會資源,營造關心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的社會氛圍。要通過大力宣傳就業見習政策以及見習后成功就業創業的畢業生典型,引導更多畢業生參與就業見習活動。要及時推廣就業見習工作中好的經驗做法,樹立一批積極承擔就業見習任務、管理規范、成效好的見習基地典型,推動更多用人單位主動承擔見習任務,促進更多畢業生通過見習實現就業。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由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
附件:1.安徽省就業見習基地申報表
2.安徽省就業見習崗位年度計劃表
3.安徽省就業見習申請表
4.安徽省就業見習協議書
5.安徽省就業見習證明
6.安徽省就業見習人員情況匯總表
7.安徽省就業見習財政補貼申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