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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項目 通知公告
《淮北市燒結磚瓦企業轉型發展三年提升行動方案(2022—2024年)》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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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31日
淮北市燒結磚瓦企業轉型發展三年提升行動
方案(2022-2024年)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淘汰落后產能,促進燒結磚瓦企業轉型升級、綠色發展,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 環境保護部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加快燒結磚瓦行業轉型發展的若干意見》(工信部聯原〔2017〕279號)和《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安徽省環保廳 安徽省安全監管局轉發工業和信息化部環境保護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加快燒結磚瓦行業轉型發展的若干意見的通知》(皖經信原材料函〔2017〕1685號)等精神,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依法退出、規范整改、提升改造,到2022年底全市燒結磚瓦企業數量減少20%左右,到2023年底數量減少30%左右,到2024年底數量減少40%左右,燒結磚瓦企業數量原則上只減不增,并培育5—10家綠色示范標桿企業。
二、主要任務
(一)依法依規整治退出產能。
鼓勵企業主動退出。對有以下情形的企業依法依規退出: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經停產停業整頓,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拒不執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部門作出的停產停業整頓決定;未依法取得環評手續;未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且違法排污情節嚴重;超標排污違法情節嚴重;通過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大氣污染物違法情節嚴重;未依法取得用地手續且占用非建設用地;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淘汰關閉類磚瓦輪窯以及輪窯封門簡易改造的“隧道窯”等落后產能;其他需依法依規關停退出的情形。
(二)嚴格落實企業治污措施。
燒結磚瓦企業應嚴格落實以下治污措施:嚴格按證排放污染物,禁止無證排污;嚴格執行《磚瓦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9620-2013)和《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排放要求和秋冬季錯峰生產相關規定;嚴格落實原料燃料密閉存儲等措施;嚴格治理破碎篩分、輸運及干燥焙燒等工段無組織排放;廠區道路、作業場地應硬化、綠化,嚴格管控廠區道路揚塵;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原料燃料及產品運輸全部使用符合國五及以上排放標準的重型載貨車或其他清潔運輸方式,廠區內使用純電動或達到國三排放標準非道路移動機械;按規定建設門禁系統和視頻監控系統,相關視頻資料保存半年以上;記錄運輸車輛電子臺賬的保存一年以上;安裝污染物在線監控系統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主動披露污染物排放信息,實施節能環保綠色化改造,推進污染排放深度治理,實現穩定達標排放。
污染排放和治污措施未達到相關標準的企業,原則上應于2022年8月底前完成整改。對按期完成整改的企業,由屬地政府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加強動態監管;對逾期未整改或經整改仍不達標的企業,相關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整治;對三個月內仍未達標的企業,列入退出名單,屬地政府依法采取關停等措施退出。
(三)切實加強企業規范管理。
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并落實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建立隱患排查整治臺賬,實現閉環管理。在全工藝流程開展安全風險辨識,完善運輸、破碎、篩分、陳化、配料、成型、烘燒、裝卸、倉儲等工序安全防護和防塵措施,從根本上提升管控水平。
規范稅收征收管理。企業按要求設置賬簿,報送會計制度和會計處理辦法;按要求辦理納稅申報,及時繳納稅款;按規定領取、開具發票。
強化市場監督管理。企業生產的產品必須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生產燒結普通磚、燒結多孔磚和多孔砌塊符合燒結空心磚和空心砌塊(GB/T5101-2017)、(GB13544-2011)、(GB/T13545-2011)規格和強度等級要求。必須取得“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在允許的經營范圍內經營;被認定為安徽省新型墻體材料產品要符合《安徽省新型墻體材料產品確認辦法》要求。
安全生產、稅收征收、市場監管等生產經營環節未達到相關要求的企業,原則上應于2022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對按期完成整改的企業屬地政府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加強動態監管;對逾期未整改或經整改仍不達標的企業,相關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整治;對三個月內仍未達標的,列入退出名單,屬地政府依法采取關停等措施退出。
(四)大力推進企業綠色發展。
對年產能1億塊折標磚以上,符合環保、安全、稅收征收、市場監管、產品生產等整治要求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鼓勵企業實施機器換人、生產換線、企業上云等新一輪技改和數字化、智能化改造,開展大斷面隧道窯、自動焙燒技術、生產線自動化和智能化技術改造。深挖企業潛能,提升磚瓦爐窯熱工效率,鼓勵建立能耗綜合監測系統,對主要能源消耗、重點耗能設備實現實時可視化管理。鼓勵利用工業固廢替代一次原燃料,實現廢物利用資源化。鼓勵龍頭企業兼并重組和減量置換,進一步提高產業集中度,促進磚瓦行業“減產能、上設施、提質量、增效益”。
三、實施步驟
堅持政府主導、企業主責,落實縣區屬地管理整治主體責任,強化部門聯動,依法依規、分類施策,積極穩妥推進燒結磚瓦企業轉型發展。
(一)調查摸底(2022年1月底)。各縣區政府進一步逐戶摸清本轄區燒結磚瓦企業具體情況,包括產能、工藝、設備、用地、環評、污染物排放、安全生產、能源綜合消耗量等情況。根據摸底情況,分類確定擬依法退出、限期整改、提升改造企業名單,建立工作臺賬,制定整治提升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和完成時限,于2022年1月27日前以文件形式,報市燒結磚瓦企業轉型發展三年提升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審核確認(2022年2月底)。市燒結磚瓦企業轉型發展三年提升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相關成員單位,依照整治提升標準,對縣區政府上報的依法退出、限期整改、提升改造企業進行初審,并抽取20%以上的企業進行現場核查,重點核查摸排情況是否真實全面、企業分類是否合理準確、整改措施是否切實可行等。相關初審和核查結果報市燒結磚瓦企業轉型發展三年提升行動領導小組研究確認后組織實施。
(三)分類實施(2022年3月—2023年12月底)。
對列為依法退出的企業,屬地政府應立即采取斷電措施,并督促企業及時拆除動力裝置、主體設備(生產線),并在列入依法退出企業之日起一年內拆除完畢。相關主管部門應及時注銷或吊銷企業相關證照。首批列為依法退出的企業應于2022年12月底之前拆除完畢。
對列為限期整改的企業,縣區政府和相關部門要加強政務服務和指導協調,幫助企業制定可行性整改方案,按照污染防治類2022年8月底前、其他類2022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務。要切實考量企業存在的困難,避免“一刀切”,保障磚瓦產品有序供給,全面推進磚瓦企業安全、環保、質量、能耗等達標達效。
對列為提升改造的企業,縣區政府和相關部門要積極推動企業開始綠色化、數字化、智能化改造,鼓勵企業加快研發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等所需新產品,發展輕質高強、保溫防火、多功能一體化的裝配式墻材、屋面及圍護結構部品,重點培育具備產品設計、研發、生產和應用等一體的磚瓦行業龍頭企業。
(四)鞏固提高(2023年12月底—2024年12月底)。堅決遏制燒結磚瓦項目盲目發展,確需建設的需報請市燒結磚瓦企業轉型發展三年提升行動領導小組研究。各縣區政府要“一企一檔”,加強企業日常監管,嚴防違規生產行為“死灰復燃”。針對監管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完善“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綜合監管、強化執法”的監管體系,探索常態化、長效化工作機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淮北市燒結磚瓦企業轉型發展三年提升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具體協調調度工作。各成員單位要強化組織領導、落實責任、完善措施,精心安排部署燒結磚企業轉型提升工作,推動轉型發展三年提升行動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各縣區要比照市做法,成立相應燒結磚瓦企業轉型發展三年提升行動領導機構。
(二)明確責任分工。各縣區政府要認真履行屬地燒結磚瓦企業轉型發展三年提升行動主體責任,高位推進,確保組織到位、措施到位、落實到位。轉型發展三年提升行動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及時制訂并積極實施支持燒結磚瓦企業轉型發展三年提升工作的政策措施,確保工作扎實推進。
(三)加大政策支持。對企業實施綠色化、數字化、智能化改造和兼并重組的,按現行相關政策執行。對轉產為《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鼓勵類項目的,享受相關扶持政策。
(四)嚴格督查通報。建立調度督導機制,各縣區政府每季度末將工作進展情況報市燒結磚瓦企業轉型發展三年提升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燒結磚瓦企業轉型發展三年提升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適時對工作進展情況實施核查和通報。市委督查考核辦公室做好跟蹤督查工作,對工作落實不到位的相關單位和責任人,限期整改,確保完成轉型提升任務。
(五)加強宣傳引導。積極宣傳解讀大氣污染防治等法律政策,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維護社會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