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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縣支持工業發展若干政策 21類補助項目點進來了解!
旌德縣支持工業發展若干政策補助21類項目,補助的內容包含技術改造、兩化融合 示范企業、智能制造試點示范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 心、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服務型制 造示范企業、技術創新示范企業、消費品工業“三品”示范企業、綠色工廠、綠色產品等等,詳細的內容可咨詢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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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升企業競爭力
1.支持企業實施技術改造。對經過備案的工業企業,當年技 術改造固定資產 500 萬元 (含) 以上的,其新增設備 100 萬元以 上的,給予新增設備投資額 10%補助;對單臺 (套) 生產性設備 投資 20 萬元 (含) 以上和實施 “機器換人”投資機器人或機器 手的 ( 三維度以上, ≥4 個自由度),按設備投資額的 12%予以補 助。同一設備不重復計算,單個企業年度最高補助不超過 200 萬 元。
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 2019 年本) 鼓勵類的新 建和技改工業項目,固定資產投資 3000 萬元以上的,在項目建 成投產當年,對項目前期工作相關費用 (實際支付的可行性研究 報告、環境評價、用能評價、安全評價報告費用),給予 50%的 補助。單個項目前期費用補助最高不超 50 萬元。(責任單位:縣 科技商務經信局)
2.支持制造業中小企業開展設備融資租賃業務。采取補貼等 方式,對融資期限 3 年期及以上業務,按照融資規模 5%的比例
對融資租賃中小企業進行補貼,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人民幣 200 萬元。(責任單位:縣科技商務經信局)
3.鼓勵企業“兩化”融合。對新認定國家級或省級兩化融合 示范企業、智能制造試點示范企業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 20 萬元、10 萬元;年度信息化應用系統投入 100 萬元以上和軟件 投入 20 萬元以上的,按實際信息化應用系統或者軟件投資的 10% 給予補助 (此項補助與支持技術改造補助不重復計算)。單個工 業企業年度補助最高不超過 50 萬元。經省認定的智能工廠、數 字化車間,分別給予企業一次性獎補 15 萬元、10 萬元。(責任 單位:縣科技商務經信局)
4.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企業研發中心 (工程技術研究中 心、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服務型制 造示范企業、技術創新示范企業、消費品工業“三品”示范企業) 的,分別獎勵 50 萬元、10 萬元。新認定市級工業設計中心、市 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 5 萬元。
(責任單位:縣科技商務經信局)
5.獲得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培育企業,分別給予一次 性獎補 20 萬元、15 萬元。對獲得省首臺 (套) 重大技術裝備認 定證書的工業企業,給予一次性獎補 10 萬元。(責任單位:縣科 技商務經信局)
6.企業完成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仿制藥的,每個品種一次 性獎補 100 萬元,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 300 萬元;研發、申報獲 得二類及以上醫療器械注冊證的以及獲得二類及以上醫療器械 產品生產許可證的,參照《旌德縣體外診斷試劑 ( IVD) 產業扶
持辦法 (試行 )》(政辦〔2019〕40 號 ) 給予獎勵;獲得中藥材 加工產品準字號批文批號的,獎勵 40 萬元;獲得中藥材加工產 品健字號批文批號的,獎勵 30 萬元;獲得藥品生產許可證的, 獎勵 3 萬元。(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
7.企業或個人獲得中國質量獎的,獎勵 100 萬元;獲得全國 質量獎的,獎勵 20 萬元;獲得省政府質量獎的,獎勵 50 萬元, 獲得省卓越績效獎、市政府質量獎的,獎勵 10 萬元;獲得縣政 府質量獎的,獎勵 5 萬元。企業獲得中國馳名商標的,獎勵 50 萬元;獲得省制造業高端品牌培育企業的,獎勵 10 萬元;獲得 省商標品牌示范企業的,獎勵 2 萬元。企業及個人主導制定國際 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省級地方標準的,分別獎勵 50 萬 元、20 萬元、10 萬元、5 萬元。企業通過 ISO 等質量管理體系 認證的,獎勵 2 萬元。(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
8.對認定為國家工藝美術大師工作室的給予一次性獎補 20 萬元,對認定為省級工藝美術大師工作室的給予一次性獎補 15 萬元。(責任單位:縣科技商務經信局)
二、扶持企業做大做強
9.設立不少于 5000 萬元 “僵尸企業”處置專項資金,專項 用于解決“僵尸企業”破產啟動、化解債務。制定全縣處置“僵 尸企業”專項行動實施意見及若干指導政策,通過兼并重組、債 務重組、破產清算等方式,實現重點行業“僵尸企業”基本出清, 低端、無效產能全部退出。開展批而未供、閑置土地、低效用地 盤活利用專項行動,出臺消化處置辦法,增加土地有效供給。(責 任單位:縣科技商務經信局)
10.企業通過兼并、收購、轉讓等方式取得縣域內存量土地、 房屋資產,且符合規劃要求的,給予 1 年的改造期房產稅和土地 使用稅全額補助。在不動產登記過程中涉及的行政性收費減半收 取,涉及的稅收按地方留存部分全額補助。(雙方均為正常存續 企業 )
企業之間實施并購重組,或并購重組外地企業后企業注冊地 仍在本縣范圍內的,并購企業對目標企業實際現金購買價格、承 擔債務金額或者目標企業凈資產作價入股合計總金額超 500 萬 元的,給予 5%并購補貼,單個項目補貼不超過 200 萬元 ( 目標 企業必須為停產閑置、破產、倒閉的“僵尸企業”)。(責任單位: 縣科技商務經信局)
11.對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 1 億元、3 億元、5 億元的,分 別給予 10 萬元、20 萬元和 30 萬元獎勵。 以新增規模以上工業 企業數為基數,按每戶 8 萬元的標準申報新增規上工業企業培 育、 申報和經濟運行等工作經費,(其中企業 5 萬元、 申報培育 運行等工作經費 3 萬元)。 以運行正常的規上工業企業為基數, 按每戶每年平均 1 萬元的標準補助規上工業企業運行培訓等工 作經費 (經費使用按主營業務收入增幅、省企業云平臺使用、工 業統計數據上報、企業統計臺賬完善情況等另行制定考核細則)。
(責任單位:縣科技商務經信局)
12.凡工業企業上繳各項稅收年增長 10% (含 10%) 以上的, 給予當年新增貸款按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利息額 50%的財政貼 息,但貼息額不超過該企業當年上繳的各項稅收地方留成部分總 額且不超過 50 萬元。(責任單位:縣科技商務經信局)
13.企業在主板、 中小板、創業板上市過程中,縣財政按照 完成股改、輔導備案、證監會受理階段分別給予 30 萬元、20 萬 元、20 萬元一次性獎勵;對企業在主板、 中小板、創業板成功 上市的,縣財政再分別給予 430 萬元、130 萬元和 30 萬元的一 次性獎勵;縣外已成功在主板上市的企業將工商注冊地遷入我 縣,或本縣企業在境內外資本市場采用買殼 (借殼) 上市后將上 市公司注冊地遷回我縣的,給予企業一次性獎勵 200 萬元;對在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 (新三板) 正式掛牌的企業給予 50 萬元一次性資金獎勵,完成直接融資,按募集資金總額的 0.2% 給予獎勵,單個企業獎勵不超過 70 萬元;對在依法設立的省區 域性股權交易市場完成股改并正式掛牌的企業給予 20 萬元一次 性資金獎勵、未進行股改而掛牌的企業給予 10 萬元一次性資金 獎勵。(責任單位:縣財政局 (縣金融監管局))
三、鼓勵企業綠色發展。
14.對獲得國家級的綠色工廠、綠色產品 (只分種類,不分 型號) 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 20 萬元、15 萬元;對獲得省級綠色 工廠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補 15 萬元。新獲得省認定的專精特新 和成長性小微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 15 萬元,對獲得安徽省工 業精品的,獎勵 5 萬元;對新認定為省級新產品的,獎勵 5 萬元。
(責任單位:縣科技商務經信局)
四、鼓勵企業科技創新
15.支持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對企業與高校院所建立產學研 合作關系并共同開展項目開發的,按實際支付技術開發經費 (依 據轉賬憑證) 的 10%給予補助,單個企業補助最高不超過 50 萬
元;對縣內企業購買科技成果在旌轉化并實現產業化的,按其技 術合同成交并實際到賬額 (依據轉賬憑證) 的 10%予以補助,單 項成果補助最高不超過 50 萬元。(責任單位:縣科技商務經信局) 16.對新認定國家級創新型試點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 30 萬
元,試點期滿認定為國家級創新型企業的再獎勵 20 萬元;對新 認定的省級創新型試點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 10 萬元,試點期 滿認定為省級創新型企業的再獎勵 10 萬元。對參加國家、省、 市創新創業大賽獲獎的企業或團隊 ( 一年內) 來旌創辦企業的, 經認定為符合健康產業發展方向的優秀項目,給予企業 10-30 萬 元的創新創業一次性資助。(責任單位:縣科技商務經信局)
17.對入駐我縣健康制造產業集聚發展基地的重點引進人才 或其領銜合作的科創團隊、負責研發成果轉化的創新企業中國科 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長江學者、杰青、優青,國家級重 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 (技術) 中心、工程實驗室的首 席科學家,安徽省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安徽省學術和技術帶頭人 后備人選等各類人員,按約定完成項目進度和年度預期目標的, 根據創新主體的類型、級別,每年分別補助不超過 100 萬元、50 萬元、30 萬元的運行經費 (含日常辦公、交通及管理支出);對 創新主體的研發費用投入每年給予 10%補貼,最高不超過 50 萬 元。對擁有核心知識產權,技術成果成熟并能在 18 個月內轉化 為產品、形成銷售收入的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在旌創新創業,以 債權投入或股權投資等方式,給予 300 萬元至 1000 萬元支持。 新落戶旌德的國內外 500 強或行業 50 強的企業,對不超過員工 總人數的 10%且年薪不低于 20 萬元的企業負責人、高管、特殊
人才,按其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的 100%給予補助。 現有企業當年繳納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較上年增長 10%及以 上且不低于前三年最高值的,按其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增 量部分的 100%給予補助。(責任單位:縣科技商務經信局)
五、降低企業成本
18.對全縣正常經營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其超過上年度實 際用電量的增量部分,給予每千瓦時 0.05 元獎勵,對新投產企 業給予每千瓦時 0.03 元獎勵。支持用電大戶開展電力直接交易, 對直購電交易量達到每年 1000 萬千瓦時以上的工業企業一次性 補助 20 萬元。對全縣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其用水、用氣分別 補貼 0.1 元/噸和 0.2 元/立方米。(責任單位:縣科技商務經信 局 )
19.在國家規定的土地使用稅稅額幅度范圍內,重新優化土 地使用稅等級范圍。對不欠繳稅的工業企業 (礦產資源類除外), 畝均年度稅收 10 萬元 (含 10 萬元) 以上的,給予當年實際入庫 土地稅全額扶持;畝均年度稅收 8-10 萬元 (含 8 萬元),給予當 年實際入庫土地稅 80%扶持;畝均年度稅收 5-8 萬元(含 5 萬元), 給予當年實際入庫土地稅 60%扶持;畝均年度稅收 3-5 萬元(含 3 萬元),給予當年實際入庫土地稅 50%扶持。新開工建設工業項 目, 以協議約定的建設期為準,建設期內予以全額扶持。(責任 單位:縣科技商務經信局)
六、加大工作激勵力度
20.每年開展工業企業貢獻獎、工業企業發展獎評選活動, 分別給予獲獎企業法人代表 15 萬元、5 萬元獎勵。(責任單位:
縣科技商務經信局)
21.宣傳優秀工業企業家創業創新典型和先進事跡,列入全 縣年度宣傳工作計劃。推薦符合條件的優秀企業家作為各級黨代 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選,參加勞動模范、“五一”勞動獎 章、“三八”紅旗手、青年 “五四”獎章和優秀中國特色社會主 義事業建設者等評選。將企業家培養納入縣委黨校培訓計劃。(責 任單位:縣委宣傳部、縣委組織部、縣人大辦、縣政協辦、縣總 工會、縣婦聯、團縣委、縣委黨校、縣工商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