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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各區縣批發、零售、住宿、餐飲行業獎勵補貼
鼓勵限上批零住餐企業提質增效,對2021年度銷售額5億元及以上的限上批發業企業,二季度銷售額同比增速達10%以上的,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限上零售業企業零售額二季度同比增加1000萬元及以上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限上住宿餐飲業企業二季度營業收入同比每增加100萬元的,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50萬元。
1、廬陽區批發、零售、住宿、餐飲行業獎勵補貼
批零住餐業獎勵。對零售額億元以上批零業企業,當年零售額增幅達9%(含)以上的,最高給予企業管理團隊零售額總量萬分之二的一次性獎勵;對零售額1000萬元以上住餐業企業,當年零售額增幅達9%(含)以上的,最高給予企業管理團隊零售額總量萬分之四的一次性獎勵;對首次入規的批零業、住餐業企業,當年零售額在1000萬元以上且增幅達20%(含)以上,最高給予企業管理團隊10萬元一次性獎勵,當年零售額在1000萬元以下且增幅達20%(含)以上,最高給予企業管理團隊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首次入規的批零業、住餐業個人,當年零售額在1000萬元以上且增幅達20%(含)以上,最高給予1萬元一次性獎勵。企業(個人)在次年申報政策資金前,需保持銷售額(零售額)正增長。(執行部門:區商務局)
批發業獎勵。對上年銷售額達億元以上、已入規入統的批發業企業(無零售業務),當年銷售額增長超1億、5億、10億的,最高給予企業管理團隊5萬元、15萬元、2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首次入規的批發業企業(無零售業務),當年銷售額在億元以上且增幅達20%(含)以上的,最高給予企業管理團隊10萬元一次性獎勵。企業在次年申報政策資金前,需保持銷售額(零售額)正增長。(執行部門:區商務局)
2、蜀山區批發、零售、住宿、餐飲行業獎勵補貼
首次升限的限額以上商貿流通業企業,當年銷售額和零售額增幅達15%(含)以上的,批發銷售額達1億元(含)以上和以下的,分別給予企業管理團隊1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零售額達 5000 萬元(含)以上、 1000 萬元(含)至 5000 萬元、1000 萬元以下的,分別給予企業管理團隊10萬元、5萬元、2萬元一次性獎勵。首次升限的限額以上商貿流通業個體戶,當年零售額增幅達15%(含)以上的,給予5000元一次性獎勵,次年增幅達20%(含)以上的,再給予5000元一次性獎勵。
對零售額億元以上批零業企業和零售額1000萬元以上住餐業企業,當年零售額增幅達15%(含)以上的,分別給予企業管理團隊10萬元和5萬元一次性獎勵。
鼓勵商業綜合體、專業市場、商業特色街區的運營管理主體做好企業升限入統服務工作。對當年新增單位(企業法人或個體戶)入統達到 20 家(含)以上或首次入統年度零售額達5000萬元(含)以上的,給予管理主體5萬元一次性獎勵。當年零售額增幅達20%(含)以上的,再給予管理主體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實行統一運營管理的實際運營單位,自首次入統起,年度零售額首次達1億元(含)以上的,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
3、巢湖經開區批發、零售、住宿、餐飲行業獎勵補貼
對首次入統的限上批發零售住宿餐飲、規上服務業法人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
當年零售額2000萬元以上零售企業,較上年同期實現零售額增幅達10%(含)以上的,按當年零售額總量給予2‰的獎勵,單個企業獎勵資金最高不超過50萬元。當年零售額1000萬元以上住餐企業,較上年同期實現零售額增幅達10%(含)以上的,給予零售額總量2‰的一次性獎勵,單個企業獎勵資金最高不超過20萬元。已入規入統的批發業企業,當年銷售額首次達到3億元(含)、5億元(含)的,分別給予一次性5萬元、10萬元獎勵。建筑業企業當年產值首次達到0.5億元(含)、1億元(含)、2億元(含)、5億元(含)以上的,分別給予一次性5萬元、10萬元、15萬元、20萬元獎勵。服務業企業當年銷售額首次達到0.5億元(含)、1億元(含)、2億元(含)、5億元(含)以上的,分別給予一次性5萬元、10萬元、15萬元、20萬元獎勵。其中50%獎勵給管理團隊
對區內符合《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運行考核辦法》要求、季度考核中運行達標的試點企業進行獎補。實行累加制,一個企業一年最多可累加4次:一個批發市場每達標一次獎勵5萬元,一個菜市場每達標一次獎勵 2萬元,一個配送中心每達標一次獎勵2萬元,一個屠宰廠每達標一次獎勵1.5萬元,一個超市門店每達標一次獎勵1萬元,一個團體消費單位門店每達標一次獎勵0.5萬元。
對當年被認定為五鉆(五葉)、四鉆(四葉)國家鉆級酒家酒店(中國綠色飯店或國家級綠色餐飲企業)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20萬元、10萬元獎勵
4、合肥經開區批發、零售、住宿、餐飲行業獎勵補貼
對當年入統且零售額同比增長超過20%的限上法人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對當年入統且零售額達到1億元以上的給予30萬元獎勵。
5、肥西縣批發、零售、住宿、餐飲行業獎勵補貼
單個批發市場每達標一次獎勵5萬元,單個菜市場每達標一次獎勵2萬元,單個配送中心每達標一次獎勵2萬元,單個屠宰廠每達標一次獎勵1.5萬元,單個超市門店每達標一次獎勵1萬元,單個團體消費單位門店每達標一次獎勵0.5萬元。對現有不同類型(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的限上單位,依據規模和增幅分別給予獎勵,具體實施細則另行制定。
6、巢湖市批發、零售、住宿、餐飲行業獎勵補貼
持新增限額以上商貿服務業企業,對當年入統且零售額同比增長超過20%的限上法人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對當年入統大個體獎勵3萬元。對當年實物商品網上零售額達到300萬元、800萬元、2000萬元、5000萬元的的電商經營主體,分檔給予最高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當年實物商品網上零售額首次突破1億元的,給予40萬元一次性獎勵,其中,對非首次突破1億元且增幅超過30%的電商經營主體,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限額以上商貿服務業企業(含產活單位、大個體)當年零售額1000萬元(含1000萬元)且同比增幅18%及以上的、零售額3000萬元(含3000萬元)且同比增幅15%及以上的、零售額5000萬元(含5000萬元)且同比增幅12%及以上的企業,分別給予3萬元、5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當年零售額1億元及以上的企業,同比增幅在10%、12%、15%及以上的,分別給予15萬元、20萬元、30萬元一次性獎勵(與網上零售額獎補不同時享受)。
7、肥東縣批發、零售、住宿、餐飲行業獎勵補貼
對首次成功納入國家統計網報企業庫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企業及其他服務業企業給予一次性25萬元獎勵;對當年零售額達到1億元以上(含1億元)、5億元以上(含5億元),且當年同比實現增長的限上零售類企業(含餐飲),每戶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年零售額首次達到100億元及以上的縣內限上商貿企業(大個體),當年給予企業100萬元和管理團隊4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百億企業次年及第三年增速達到15%及以上的,每年給予管理團隊4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被初評或復評授予國家三鉆級、四鉆級、五鉆級、白金五鉆級酒店的分別給予8萬元、12萬元、15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對被初評或復評授予國家級綠色三葉飯店(含綠色餐飲企業)、綠色四葉飯店(含綠色餐飲企業)、綠色五葉飯店(含綠色餐飲企業)的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15萬元的一次性獎補;對榮獲國家級、省級“老字號”的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以上三項獎補同一企業當年度不重復享受)。對納入合肥市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試點項目,季度考核中運行達標的試點企業進行獎補。實行累加制,一個企業一年最多可累加4次,一個企業每達標一次獎勵1.5萬元。
8、包河區批發、零售、住宿、餐飲行業獎勵補貼
鼓勵各類限上商業連鎖企業、限上餐飲連鎖企業發展。對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速高于全區平均水平的各類限上商業連鎖企業(總部注冊地在包河區的),每新增一個配送中心,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當年新增單個門店面積不足1000平方米、1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5000平方米以上的,每新增一家門店分別給予3萬元、4萬元、5萬元獎補,單個企業最高100萬元。
9、合肥高新區批發、零售、住宿、餐飲行業獎勵補貼
對先進制造業企業成立獨立法人主體貿易公司并開展線下實體銷售的,線下當年零售額首次達到1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的,分別給予原制造業企業5萬元、10萬元、1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網絡平臺或網絡旗艦店網銷零售額首次達到1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的,分別給予原制造業企業10萬元、20萬元、30萬元一次性獎勵。
支持舉辦“合創匯”系列雙創活動。對園區創業服務機構舉辦的,經備案納入“合創匯”品牌活動的創新創業活動,按承辦單位不超過實際發生費用(主要嘉賓的專家費、機票、高鐵票、住宿費,活動場地租賃費,活動設計、物料費)的60%給予補貼,單場活動最高補貼8萬元。在高新區管委會舉辦的“合創匯”活動中獲得“合創之星”稱號的企業,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創業資助。
上述就是合肥市部分區縣對于批發、零售、住宿、餐飲行業的獎勵補貼扶持政策了,有申報需求的合肥市企業,歡迎隨時聯系臥濤科技小編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