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動態
安徽省惠企紅包產業發展補助政策(67條)專精特新、生物基新材料、5G+產業鏈、集成電路獎勵豐厚
2022年安徽省惠企紅包產業發展補助政策有67條,獎勵專精特新、生物基新材料、5G+產業鏈、集成電路等多個項目或產業,合肥市、蕪湖市、蚌埠市、淮南市、馬鞍山市、淮北市、銅陵市、安慶市、黃山市、滁州市、阜陽市、宿州市、六安市、亳州市、池州市和宣城市企業可重點關注這些政策,想要申報了解的盆友也可以咨詢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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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徽省惠企紅包產業發展補助政策(67條)
1. 將先進制造業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政策范圍擴大至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和制造業等行業企業(含個體工商戶)。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可以自2022年4月納稅申報期起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符合條件的微型企業,可以自2022年4月納稅申報期起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符合條件的小型企業,可以自2022年5月納稅申報期起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對制造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等行業企業,符合條件的,可以自2022年4月納稅申報期起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符合條件的制造業等行業中型企業,可以自2022年7月納稅申報期起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符合條件的制造業等行業大型企業,可以自2022年10月納稅申報期起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皖政辦明電〔2022〕6號,省稅務局牽頭,省財政廳配合)
2. 對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等特困行業企業,在2022年二季度實施暫緩繳納養老保險費。用人單位因疫情防控實施靜態管理導致延遲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可在封閉管理期結束后3個月內繳齊,延遲繳納期間免收滯納金。(皖政辦明電〔2022〕6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財政廳、省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 各地可在確保各項就業政策落實的基礎上,統籌使用就業補助資金和地方財政資金,對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等特困行業企業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一次性穩定就業補貼,與失業保險穩崗返還、留工培訓補助政策不重復享受。(皖政辦明電〔2022〕6號,各市人民政府牽頭,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配合)
4. 引導外賣等互聯網平臺企業進一步下調餐飲業商戶服務費標準,對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的縣級行政區域內的困難企業,給予階段性商戶服務費優惠。(皖政辦明電〔2022〕6號,省市場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商務廳配合)
5. 繼續實施旅行社暫退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扶持政策,對符合條件的旅行社暫退比例可提高至100%。(皖政辦明電〔2022〕6號,省文化和旅游廳牽頭負責)
6. 引導在線旅游平臺進一步下調旅游企業服務費標準,降低旅游企業的服務傭金、店鋪押金、宣傳推廣等線上經營成本。(皖政辦明電〔2022〕6號,省市場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文化和旅游廳配合)
7. 推動茶葉、中藥材等特色產品形成以產品認證和地理標志登記為基礎、出口品牌為紐帶,龍頭企業帶動、“公司+基地+農戶”合作的聯盟發展模式,提高出口規模和附加值。(皖政辦〔2022〕5號,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商務廳配合)
8. 對符合條件的紡織品、服裝、家具、鞋靴、塑料制品、箱包、玩具等勞動密集型產品出口企業,通過“免報直發”等方式及時落實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穩定就業崗位。(皖政辦〔2022〕5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
9. 上年度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餐飲、零售、旅游業企業,經參保地人民政府批準,2022年內可申請階段性緩繳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緩繳期限為一年,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嚴重失信企業、已停保停業的企業不納入緩繳范圍。(皖發改貿服〔2022〕202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財政廳、省稅務局配合)
10. 2021年10月19日至2022年4月11日(含當日)期間已依法交納保證金、領取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旅行社,提出暫退保證金申請的,暫退標準可為應交納數額的100%。2022年4月12日(含當日)以后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旅行社,可申請暫緩交納保證金。(皖文旅秘〔2022〕78號,省文化和旅游廳負責)
11. 各級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收取的工業鍋爐產品安全性能監督檢驗費、工業鍋爐輔機附件檢驗費、工業鍋爐強度校核費,電站鍋爐定期檢驗費中的輔機附件檢查費和強度校核費,壓力容器檢驗(含氣瓶)安裝監督檢驗中的車用氣瓶檢驗費,在《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關于我省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皖價費〔2014〕145號)規定的收費標準基礎上降低10%。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驗收檢驗費,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定期檢驗費中的旅游觀光車輛檢驗費,無損檢測費超聲波測厚中的高溫測厚檢測費,在皖價費〔2014〕145號規定的收費標準基礎上降低20%。(皖發改價費函〔2022〕127號,省發展改革委負責)
12. 2022年12月31日前,我省市場監管部門所屬計量檢定機構、產品質量檢驗檢測機構,其他部門所屬國有檢驗檢測技術機構對餐飲、住宿企業減半收取檢驗檢測費用。同類收費減免政策有交叉的,按照其中最大的減免幅度執行。(皖發改價費函〔2022〕127號,省發展改革委負責)
13. 集中連片修復達到一定規模和預期目標的生態保護修復主體,可依法依規取得一定份額的自然資源資產使用權,從事旅游、康養、體育、設施農業等相關產業開發;以林草地修復為主的項目,可利用不超過3%的修復面積,從事生態產業開發。社會資本在完成生態修復的建設用地規模內,可優先獲得自然資源開發權益。(皖政辦秘〔2022〕26號,省自然資源廳負責)
14 對實際總投資20億元以上、引領發展方向、具有先發優勢、填補省內空白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制造類項目,以及關鍵技術研發產業化和產業公共服務項目,各地可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支持,鼓勵省級相關新興產業基金依規優先進行股權投資。(皖發〔2022〕9號,省財政廳、各市政府負責)
15. 對十大新興產業領域企業在我省設立總部、區域總部、研發中心、軟件中心、結算中心、營運中心等,且實繳注冊資本10億元以上的,各地可最高給予實繳注冊資本3%的獎勵,獎勵金額最高5000萬元。(皖發〔2022〕9號,各市政府負責)
16. 對在皖新設外商投資企業投資總額超過1億美元(含1億美元),按企業1個年度內實際到位外資金額2%的比例予以獎勵,最高獎勵150萬元。(皖發〔2022〕9號,省財政廳、省商務廳負責)
17 基金及管理機構招引省外企業落戶的,納入基金返投統計范圍,由各地給予獎勵。(皖發〔2022〕9號,各市政府負責)
18. 對新建投產納規的工業企業,各地可給予不少于2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對首次納規且在庫存續期滿1年的“小升規”工業企業,各地可給予不少于1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對首次升規納入核算的信息產業企業,各地可給予最高5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對首次達限納統的批發業、零售業、住宿業、餐飲業市場主體,各地可給予一次性獎補。(皖發〔2022〕9號,省統計局、各市政府負責)
19. 支持省屬高校聚焦十大新興產業,設立一批高校技術轉移機構,建設一批轉化基地,以市場化方式建設共性技術研究院10個左右、產學研合作平臺100個左右,鼓勵所在市、縣在基礎設施、合作項目、政策、資金等方面給予支持。(皖政〔2022〕1號,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各市政府、各高校按職責分工負責)
20. 圍繞重點發展的新興產業,堅持以企業為主體,做優做強已有商協會,促進其“強筋健體”;建立健全新一代信息技術、人工智能、新材料、新能源和節能環保、新能源汽車和智能網聯汽車、高端裝備制造、智能家電、生命健康、綠色食品、數字創意產業商協會。(廳〔2021〕36號,省十大新興產業推進組、各市人民政府負責)
21. 鼓勵龍頭企業、行業領軍人物主導組建新型商協會。引導量子科技、生物制造、先進核能等新興產業商協會加快設立。支持各類新經濟新業態商協會發展。(廳〔2021〕36號,各行業管理部門負責)
22. 鼓勵商協會搭建各類產業對接交流平臺,針對企業專業服務需求,建立行業公共服務平臺。鼓勵商協會會員企業參與國家行業標準制定。在黨委和政府領導下,鼓勵支持商協會牽頭起草產業規劃、產業政策,牽頭研究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了解國內外創新性政策和舉措,提出推動產業發展的意見建議,為黨委和政府科學決策提供智力支持,為產業發展持續建言助力。鼓勵支持商協會在我省舉辦具有影響力的行業活動及會議,支持行業企業品牌建設,打造品牌商協會。鼓勵商協會建立行業數字平臺,促進會員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數字化轉型。(廳〔2021〕36號,各行業管理部門負責)
23. 鼓勵支持商協會按照“會企分開”原則,依法設立專業化招商公司,加大社會化招商力度。鼓勵商協會根據我省產業規劃、產業政策,聯合專業招商機構廣泛開展“雙招雙引”。鼓勵商協會牽頭舉辦行業性展會、峰會、創新創業大賽和承辦招商推介會、投資懇談會等各類活動,通過多種方式常態化開展“雙招雙引”。(廳〔2021〕36號,省發展改革委、各行業管理部門負責)
24. 鼓勵商協會聯合創業類組織、創投機構舉辦全國性、區域性創新創業大賽,發掘、培育、引進創新型人才和團隊。(廳〔2021〕36號,省科技廳、省財政廳負責)
25. 對商協會招商的,同樣享受招商獎勵。鼓勵商協會建設特色產業基地和產業集群,按規定享受不低于園區現有支持政策。(廳〔2021〕36號,各市人民政府、各行業管理部門負責)
26. 鼓勵省外企業家來我省設立異地商會,在我省承辦全球性或全國性活動;支持在皖異地商會建設成為長三角乃至全國的龍頭商會。支持組建異地皖籍企業家商會,鼓勵全國各地皖籍企業家商會積極參與我省“雙招雙引”。鼓勵我省商協會與國內外同行結成友好商協會,建立常態化交流機制。(廳〔2021〕36號,省發展改革委、省工商聯、各行業管理部門負責)
27. 對在協助政府起草行業標準、規劃和政策文稿,組織行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行動,“雙招雙引”等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商協會,可根據貢獻度,在科學評價基礎上,擇優給予獎補支持。(廳〔2021〕36號,各行業管理部門負責)
28. 凝聚部門合力,強化思想共識,依托省社會組織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協調解決商協會發展中的困難和問題。定期評估商協會工作績效,對成績突出的,采取以獎代補方式對其工作經費予以補助。市級獎補資金,省按一定比例予以配套。(廳〔2021〕36號,各行業管理部門、各市人民政府負責)
29. 鼓勵企業升級改造,提高現有工業用地土地利用率,在不改變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對符合城鄉規劃、環保等要求的工業項目,通過擴大生產性用房、廠房加層、廠區改造、內部用地整理及地下空間利用等途徑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積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皖政秘〔2021〕87號,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自然資源廳、各市政府負責)
30. 圍繞航空航天、新能源、生物醫藥、綠色涂料、環保、化妝品等產業鏈,加快引進培育凹凸棒基新材料產業領軍企業和重大項目,在土地、用房、研發啟動經費等方面給予政策保障,對實際固定資產投資1億元及以上的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由所在地政府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給予支持。(皖政辦秘〔2021〕21號,所在地政府負責)
31. 支持按照開發區規范管理要求,通過依法依規擴區方式,將凹凸棒基新材料產業園納入相關省級開發區建設管理。對需要市、縣配套建設的交通運輸、水利、生態環保等基礎設施項目,進一步降低市、縣配套比例;對省以補助或獎勵方式建設的項目,補助或獎勵標準在原基礎上提高15%。(皖政辦秘〔2021〕21號,省發展改革委牽頭負責)
32. 著力培育一批特色小鎮投資運營優質企業,充分體現企業在項目投資、運營、管理等方面的主體地位。鼓勵具有較強實力的企業牽頭投資特色小鎮,并通過以商招商等方式引進多個戰略投資者進行聯合投資。鼓勵特色小鎮引入第三方專業機構,對小鎮內企業進行物業化管理。(皖政辦秘〔2021〕23號,所在市、縣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負責)
33. 加大特色小鎮土地供應力度,對小鎮內重點項目優先安排建設用地指標,依法依規組織配置農業用地和生態用地。各市、縣建立特色小鎮重大項目用地調度制度,鼓勵點狀供地、混合供地和建筑復合利用。鼓勵利用增減掛鉤、低效用地、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和租賃農村宅基地等方式盤活存量建設用地資源,鼓勵利用“騰籠換鳥”方式對老舊工業廠房、閑置建筑物等進行改造提升,針對特色小鎮實施柔性化綠色供地機制。結合特色小鎮多數位于城鄉接合部的區位特點,推動其先行承接供地用地方式改革等相關改革試驗,穩妥探索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直接入市交易。(皖政辦秘〔2021〕23號,所在市、縣人民政府,省自然資源廳負責)
34. 鼓勵企業做大規模,企業年軟件業務收入首次達到1000萬元、2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20萬元、50萬元、100萬元、300萬元。(皖政辦秘〔2021〕71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有關市政府牽頭,省財政廳配合)
35. 每年向社會公開征集評選10—30個“智能+應用場景”優秀解決方案,每個方案分別給予一次性補助50萬元;每年擇優支持20個左右“智能+應用場景”優秀解決方案落地建設示范項目,每項給予最高200萬元補助并在省內外推廣。(皖政辦秘〔2021〕71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負責)
36. 支持中國聲谷企業主辦高水平產業學術論壇、峰會、新技術發布會、軟課題研究等,每次按其實際支出的50%給予補助,每個最高100萬元。(皖政辦秘〔2021〕71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合肥市政府負責)
37. 支持中國聲谷引進國內外各類中介機構為企業服務,按引進孵化基地、創投基金、獵頭公司等各類市場主體年服務收入20%給予獎勵,最高100萬元。(皖政辦秘〔2021〕71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合肥市政府負責)
38. 大力發展十大新興產業,打造具有重要影響力的新興產業聚集地,持續提升戰略性新興產業對全省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貢獻度。實施省重大新興產業基地新三年發展規劃,支持發展勢頭好的基地申報國家級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突出抓好產業鏈招商,編制十大新興產業“雙招雙引”實施方案,促進產業鏈加快向中高端躍升。(皖政辦秘〔2021〕74號,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等單位,各市政府負責)
39. 加強省級統籌,優化土地利用結構和效益,鼓勵各地盤活利用存量土地,節約集約使用土地,采取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彈性年期等多種方式保障新興產業項目用地。(皖政辦秘〔2021〕74號,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各市政府負責)
40. 開展新一輪大規模技術改造專項行動,支持重點行業企業全面提高產品技術、工藝裝備、能效環保等水平。(皖政辦秘〔2021〕74號,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各市政府負責)
41. 實施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三年行動計劃,支持有條件的城市、產業園區和企業開展國家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試點,打造一批具有全國影響力的兩業融合發展品牌。(皖政辦秘〔2021〕74號,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各市政府負責)
42. 加強公益性、基礎性服務業綠色供給,促進文旅、養老、育幼、研學、康養等生活性服務業向高品質和多樣化升級。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節水管理、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模式,積極發展以環境治理效果為導向的環境托管服務。(皖政辦秘〔2021〕74號,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各市政府負責)
43. 深入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穩步提升供給和調峰消納能力,加快縮小可再生能源占比與全國平均水平的差距。堅持集中式與分布式建設并舉,布局建設一批光伏電站項目。研究制定火電靈活性改造規模與可再生能源規??偭繏煦^政策。編制新一輪中長期抽水蓄能電站規劃報告,打造長三角千萬千瓦級綠色儲能基地。因地制宜推動生物質能多元利用,合理有序發展生物質發電。(皖政辦秘〔2021〕74號,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各市政府負責)
44. 推進工業生產、建筑供暖供冷、交通運輸、農業生產、居民生活等領域“以電代煤”“以電代油”“以氣代煤”“以氣代油”。擴大天然氣在工業燃料、冷熱電三聯供等領域的替代利用,有序發展天然氣調峰發電。(皖政辦秘〔2021〕74號,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各市政府負責)
45. 進一步提升秸稈綜合利用水平,扶持一批龍頭企業,形成一批典型模式。支持建設一批秸稈綜合利用現代環保產業示范園區、工農復合型循環經濟示范園區。(皖政辦秘〔2021〕74號,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農村廳、各市政府負責)
46. 重點促進茶葉、中藥材產業高質量發展,大力發展油茶、高山蔬菜、畜禽、水產等特色高效種養業,推動品種培優、品質提升、品牌打造和標準化生產,每年新增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地理標志農產品100個以上。支持建設一批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蔬菜標準園、農業標準化示范區、冷鏈物流基地、農產品批發市場和長三角綠色農產品生產加工供應基地。加強和規范農產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建設。加強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建設一批種質資源庫。(皖政辦秘〔2021〕78號,六安、安慶市政府,省農業農村廳牽頭負責)
47. 支持老區發展新材料、高端裝備制造、生命健康、新一代信息技術、節能環保、新能源汽車和智能網聯汽車等新興產業,推進六安高端裝備基礎零部件、安慶化工新材料重大新興產業基地高質量發展,打造若干千億級產業集群。推動石油化工、農產品深加工、紡織服裝等傳統優勢產業轉型升級。支持依托開發園區打造產業承接平臺,深入開展“雙招雙引”,積極承接特色優勢產業轉移。(皖政辦秘〔2021〕78號,六安、安慶市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國資委、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8. 支持發展金融、現代物流、電子商務、信息服務等生產性服務業,加快發展健康養老、森林康養、家政服務、社區服務等生活性服務業,推進服務業標準化、品牌化建設,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服務知名品牌。(皖政辦秘〔2021〕78號,六安、安慶市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牽頭)
49. 支持加快發展紅色旅游、鄉村旅游、生態旅游等特色旅游,按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0%的標準安排旅游專項資金,在創建全域旅游示范區、文化旅游名縣、A級旅游景區、旅游度假區、特色旅游名鎮名村等方面給予重點支持。推動老區爭創全國紅色旅游精品線路和紅色旅游融合發展示范區,打造長三角高品質紅色旅游示范基地。(皖政辦秘〔2021〕78號,六安、安慶市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牽頭)
50. 支持老區通信網絡建設,推動5G網絡向鄉鎮、農村區域延伸覆蓋,消除4G網絡、光纖寬帶網絡覆蓋盲點。推動重點領域建立工業互聯網平臺,加大窄帶物聯網基站部署力度。支持因地制宜發展數字經濟,加快數字農業、數字水利、數字林業發展,推動有條件的地區規劃建設大數據中心。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開展北斗系統應用。推動互聯網企業在老區發展運營中心、呼叫中心等業務。(皖政辦秘〔2021〕78號,六安、安慶市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水利廳、省廣電局、省林業局、省數據資源局、省通信管理局、省委網信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51. 從2021年起連續5年,省財政對老區10縣(市、區)每年各補助2000萬元,支持建立產業發展基金,撬動引入社會資本,支持老區高質量發展,并建立績效考核機制。在安排革命老區轉移支付、分配新增地方政府專項債券額度時,給予大別山革命老區傾斜支持。支持符合條件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按規定開展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試點,對其他地區整體向老區轉移的企業,按原所在地區已取得的海關信用等級實施監督。(皖政辦秘〔2021〕78號,省財政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稅務局、合肥海關配合)
52. 推動集成電路產業“強鏈補鏈延鏈”。集成電路設計企業開展工程產品首輪流片,省級按該款產品首輪流片合同或掩膜版制作合同金額的30%,給予一次性獎補,單個企業最高300萬元。對集成電路、化合物半導體、微機電系統(MEMS)、功率器件產業鏈企業(含材料、裝備、工具軟件、設計、制造、封裝、測試、配套服務等環節)上一年度購置關鍵研發設備及工具的,省級按其實際購置金額的20%給予獎補,單個企業最高1000萬元;對其上一年度實施產業化項目并實際完成投資1000萬元及以上的,省級按項目關鍵設備購置額的10%給予獎補,單個企業最高2000萬元。(皖政辦秘〔2021〕82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負責)
53. 鼓勵5G配套產業發展,對在5G相關細分領域形成全國“單項冠軍”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100萬元。(皖政〔2020〕18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負責)
54. 支持5G重大創新產品應用,對符合規定的首購產品、訂購產品,支持需求單位通過政府采購方式進行采購。(皖政〔2020〕18號,省相關部門、省市場監管局、省財政廳負責)
55. 對符合條件的5G相關產品,給予裝備首臺套、新材料首批次相關政策支持。(皖政〔2020〕18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負責)
56. 支持引資引智,鼓勵各市引進建設5G產業鏈,在土地、用房、研發啟動經費等方面給予政策保障,對實際總投資1億元及以上的5G產業鏈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由所在地政府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給予支持。(皖政〔2020〕18號,各市人民政府負責)
57. 支持企業發展核心設備器件、芯片、模組及終端以及5G應用產品及解決方案,對5G相關業務收入首次突破1億元、5億元、10億元的盈利企業,一次性分別給予獎勵100萬、200萬、500萬元;對上年營業收入5000萬到1億元年增幅超過30%的5G骨干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獎補;對上年營業收入300萬—5000萬元,年增幅超過50%的5G中小微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獎補。(皖政〔2020〕18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負責)
58. 壯大5G基礎材料及元器件企業發展,支持省內半導體企業布局砷化鎵、氮化鎵、碳化硅等5G基礎應用化合物半導體材料及器件生產線。對新建或在建關鍵設備購置額在200萬元及以上的,按設備購置額的5%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300萬元。(皖政〔2020〕18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負責)
59. 推動省級(含)以上產業園區加快實現5G信號高質量覆蓋。鼓勵有條件的產業園區、行業龍頭企業建設5G產業園。對于5G產業規模1億元以上、年增長30%以上的園區,根據其規模、增速、投資強度及經濟貢獻等因素由園區所在地政府給予相應獎補。鼓勵有條件的產業園區或龍頭企業建設5G類孵化培育平臺,依據入駐企業、創業團隊、孵化畢業企業、融資等情況,對基于5G的國家級、省級孵化器或眾創空間,分別給予一定額度的獎勵。(皖政〔2020〕18號,各市、縣人民政府,省科技廳、省財政廳負責)
60. 支持“5G+工業互聯網”“5G+智能制造”“5G+車聯網”“5G+能源互聯網”等重點產業應用,培植5G應用重點支撐產業鏈,對在上述領域獲得國家級試點示范、優秀產品、優秀案例及解決方案的,給予一次性獎補100萬元。(皖政〔2020〕18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廣電局、省財政廳負責)
61. 每年優選一批超高清視頻顯示器件、終端產品、內容供給、傳輸網絡、應用推廣項目,按其關鍵設備購置額的10%予以補助,最高300萬元。對進入國家超高清視頻應用示范的項目,給予一次性獎補100萬元。加快提升超高清視頻技術研發及產業化,對上一年度生產的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年銷售收入達到500萬元的超高清視頻創新產品,按年銷售收入的10%給予獎補,最高300萬元。(皖政〔2020〕18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廣電局、安徽廣播電視臺、安徽廣電傳媒產業集團負責)
62. 對生物基新材料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超過1億元、3億元、5億元的企業,每上一個臺階分別給予一次性100萬元、300萬元、500萬元獎勵。(皖政辦〔2020〕2號,所在地政府負責)
63. 對省認定的成長型小微企業、專精特新企業和專精特新冠軍企業,每戶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50萬元、50萬元、80萬元。對國家認定的專精特新“小巨人”、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每戶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100萬元。(皖政辦〔2020〕4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64. 深入實施“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行動和安徽工業精品培育提升行動,對獲得國家“三品”示范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補100萬元。(皖政辦〔2020〕4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65. 對列入全省旅游項目庫且3年累計實際投資達到10億元(含)以上的旅游類重大項目給予獎勵。其中:10億元以上、30億元以下的,獎勵100萬元;30億元以上、50億元以下的,獎勵200萬元;50億元以上的,獎勵300萬元。獎補資金下達到項目所在設區的市,由市政府制定具體獎勵方案。(皖政辦〔2019〕17號,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財政廳負責)
66. 對新評定為五星級飯店和新晉中國飯店金星獎、中國旅游集團20強、全國旅游五星級飯店20強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50萬元。對主導制定國際、國家、旅游行業標準的旅游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30萬元、20萬元、10萬元,單個企業獎補總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獲評全國旅游標準化示范城市、示范企業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50萬元、10萬元。對獲評全國旅游服務質量標桿單位的,給予一次性獎補30萬元。對獲得國家級旅游商品評比競賽一、二、三等獎(或金、銀、銅獎)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5萬元、3萬元、1萬元。獎補資金下達到所在市,由市政府制定具體獎勵方案。(皖政辦〔2019〕17號,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財政廳負責)
67. 對年度營業收入首次超過10億元、30億元、50億元、80億元、100億元的旅游領軍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20萬元、50萬元、100萬元、150萬元、200萬元。獎補資金下達到企業所在市,由市政府制定具體獎勵方案。(皖政辦〔2019〕17號,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財政廳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