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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關于加快合肥瑤海區金融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獎勵補貼政策整理匯編,想要申報政策中獎勵補助項目的,可以隨時聯系臥濤科技小編咨詢合作,臥濤科技,專注項目申報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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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12345”發展戰略,實現產業立區,加快我區金融業高質量發展,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大政策調節力度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皖發〔2020〕4號)、《合肥市培育新動能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合辦〔2018〕19號)、《2020年合肥市培育新動能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合政辦〔2020〕6號)等文件精神,結合瑤海實際,制訂本實施意見。
一、合肥瑤海區金融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總體要求
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X總書記視察安徽重要講話指示精神,踐行新發展理念,緊緊圍繞建設合肥東部新中心、打造轉型發展示范區、東部崛起新引擎、合肥新興增長極目標,促進我區金融業持續、健康發展,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與效率,實現金融資源的優化配置和“金融支持實體經濟轉型升級”的目標,營造現代金融服務氛圍,為瑤海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強有力的金融支撐。
二、合肥瑤海區金融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工作目標
力爭到2025年底,全區形成較為完善的地方金融組織體系和形成較有活力的金融生態環境圈,著力提高地方金融創新能力,提升地方金融服務能力,努力將瑤海區打造為區域性金融科技中心,為瑤海區乃至合肥市經濟轉型升級和現代化都市建設提供金融支持,實現經濟金融的全面協調發展。到2025年,金融業增加值突破150億元,年均增長達到8%以上,金融業增加值占服務業生產總值比重達到25%以上,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達到15%以上;金融業稅收占比達到8%以上。到2025年瑤海區金融業綜合實力、金融體系建設、資本市場應用等得到明顯提升,加快推進中小金融機構創業園建設及運營,形成瑤海特色的金融機構聚集區與科技金融先行區。至2025年全區引進金融總部或分支機構10家以上,新增上市企業不低于8家。2021年引進金融總部或分支機構3家以上,新增上市企業不低于2家。
三、合肥瑤海區金融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主要舉措
(一)鼓勵企業進入資本市場融資
1. 對上市企業的獎勵。
(1)對在滬深證券交易所等境內外公開市場首發上市的企業給予400萬元獎勵。
(2)強化上市后備企業培育。對納入上市后備資源庫的企業,在其獲得上市申請受理函后,給予30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利用紅籌和VIE等架構在境外交易所首發上市融資的企業,在其獲得省級資金獎補后,給予300萬元一次性獎補。此前年度已享受過市級有關新三板掛牌、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掛牌獎補資金的企業,按其已獲得的獎補資金與此項獎補資金的差額給予企業獎補。
(3)對上市企業給予總量350萬元的獎勵,其中對完成股改并辦理上市輔導備案登記給予100萬元獎勵;對取得上市申報材料受理函給予150萬元獎勵;對成功上市再給予100萬元獎勵。對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的企業,再給予總量200萬元獎勵,其中對完成股改并辦理上市輔導備案登記給予60萬元獎勵;對取得上市申報材料受理函給予80萬元獎勵;對成功上市再給予60萬元獎勵。
2. 鼓勵高質量成長企業股權融資。對擬新設或遷入瑤海區的新一代信息技術高成長性企業獲得專業投資機構(經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登記備案)股權類投資的,按融資額的1%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3. 對“新三板”和安徽省股權托管交易中心掛牌企業的獎勵。(區級政策可與省、市政策重復享受)
(1)針對在省股權托管交易中心科創板掛牌企業,區財政給予企業一次性10萬元獎勵。對企業進入安徽省股權托管交易中心除科創板以外成功掛牌的,區財政給予8萬元獎勵。
(2)對在“新三板”成功掛牌的企業,區財政給予企業70萬獎勵,區域性場外市場掛牌企業轉“新三板”的,按“新三板”獎勵政策補足獎勵差額,“新三板”企業轉板上市的,按企業上市獎勵政策補足獎勵差額。
(3)對在“新三板”和省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掛牌融資的企業,區財政按首次股權融資額的1%給予獎勵,單個企業獎勵不超過70萬元。
(區財政局牽頭,區發改委、區經信局、區商務局、區科技局、區投資促進中心、合肥物聯網科技產業服務管理中心、各鎮街開發區配合)
(二)加快金融業發展
4. 對新設立金融機構的獎勵。對新設立或遷入的省級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的在瑤海區具有法定代表人資格的金融機構,按以下標準給予獎勵:
(1)按注冊資本實繳金額(或營運資金實際繳納)的3%,給予金融機構總額不超過8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給予管理團隊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2)給予企業高管人員(限5人)個人所得稅專項獎勵,以個人繳納所得稅為上限,每人最高不超過20萬元。
對新設立或遷入的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的在瑤海區具有法定代表人資格的市級金融機構(省級金融機構所屬),給予企業高管人員(限3人)個人所得稅專項獎勵,個人納稅入區級可用財力為上限,每人最高不超過20萬元。
(3)企業租賃自用辦公用房(不包括倉儲物流、加工服務、生活等附屬和配套用房)時,自落戶當年起連續兩年按房屋租金的30%給予補助,補助金額每年不超過30萬元。購買自用辦公用房,按實際使用辦公用房購房價格的5%,給予不超過200萬元一次性購房補貼。租賃自用辦公用房補助與購買自用辦公用房補助不重復享受。
5. 支持基金集聚發展。
(1)對2019年起遷入或新設立于瑤海區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機構,自開業年度起連續三年,對企業高管人員(限3人)按照計稅收入給予獎勵,以個人納稅入區級可用財力為上限每人最高不超過20萬元。
(2)單支私募基金落戶瑤海區,首期實繳出資額達到1億元-2億元的,開業前2年每年給予私募基金管理團隊20萬元獎勵;首期實繳出資額合計達到2億元及以上的,開業前2年每年給予私募基金管理團隊40萬元獎勵。
(3)落戶瑤海區的基金管理機構及基金,其投資的外地企業遷入瑤海區,符合瑤海區產業發展政策且注冊資本1000萬元以上的,企業實際運營滿1年后,按企業對區級財力貢獻的5%給予基金管理團隊獎勵。
(4)企業租賃自用辦公用房(不包括倉儲物流、加工服務、生活等附屬和配套用房)時,自落戶當年起連續兩年按房屋租金的30%給予補助,補助金額每年不超過30萬元。購買自用辦公用房,按實際使用辦公用房購房價格的5%,給予不超過200萬元一次性購房補貼。租賃自用辦公用房補助與購買自用辦公用房補助不重復享受。
6. 支持金融平臺建設。
(1)對于新設立或遷入的金融平臺租賃房產的,前2年按每月不高于30元/㎡給予補貼。
(2)平臺內企業年貢獻財政收入合計達到5000萬元(含)以上的,且平臺現有金融機構貢獻區級可用財力增幅達10%及以上的,最高每年給予金融平臺不超過100萬元獎勵,連續獎勵不超過2年。
(3)對平臺新引進的金融機構,區財政結合其注冊資本給予金融平臺獎勵。其中注冊資本在5000萬元(含)以上的,按最高不超過10萬元/家進行獎勵。
7. 對存量金融機構的獎勵(含類金融機構)。創新科技金融投入方式與機制,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科技型企業信貸支持,扶持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發展。對入駐瑤海區2年以上的金融機構,當年在瑤海區貢獻財政收入達到5000萬元及以上的,給予運營團隊60萬元獎勵;當年在瑤海區貢獻財政收入3000萬元(含)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給予運營團隊40萬元獎勵;當年在瑤海區貢獻財政收入1000萬元(含)以上3000萬元以下的,給予運營團隊20萬元獎勵;同時分別對企業高管人員(限3人)按照貢獻財政收入的20%獎勵,以個人繳納所得稅為上限,每人最高不超過20萬元。
8. 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聯合區內商業銀行及各類金融機構,建立防范風險擔保資金池,擴大資金放大倍數,為我區科創型、中小微企業發展提供金融支持。(區財政局牽頭,區發改委、區經信局、區科技局、區商務局、區投資促進中心、合肥物聯網科技產業服務管理中心、各鎮街開發區配合)
四、合肥瑤海區金融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保障措施
建立瑤海區促進金融業高質量發展聯席會議制度和日常溝通聯絡機制,區政府常務副區長為召集人,區財政局為牽頭單位,組織發改、統計、住建、文旅、投促、稅務、資規等部門每季度召開聯席會議,通報金融業主要指標情況,統籌協調解決全區金融業發展的重大問題,強化工作落實,推動工作取得成效,共同推進我區金融業高質量發展。成立瑤海區金融輔導團隊,負責組織開展瑤海區金融輔導活動。聯系轄內各工業園區及屬地金融輔導隊專家組定期開展調研走訪、金融輔導、宣傳推介等工作,深入園區、企業開展金融需求的調查摸底,聚焦各類市場主體特別是“四重一小”的困難和問題,動態掌握并跟蹤企業融資需求和實際困難,按照摸排反饋情況提供上門輔導,幫助企業紓困解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