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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小微企業創業示范基地認定材料有哪些?認定條件要求是怎樣的?申報獎勵補貼政策是怎樣的?有問題的或者需要咨詢申報的企業單位可以免費咨詢小編為您解答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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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小微企業創業示范基地認定條件
申報“示范基地”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入駐小微企業20家以上,從業人員300人以上,能夠平穩運營,可持續發展。
(二)運營主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運營2年以上,經營和信用狀況良好,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完整的創業服務流程、收費標準和服務質量保證措施;有明確的產業定位、發展規劃、年度目標和實施方案。
(三)創業基地建筑總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上,有良好的基礎設施條件,有滿足入駐企業生產經營、創業孵化、創業創新的場地和服務場所。
(四)具有豐富的創業服務經驗和較高的管理水平;從事創業服務的人員不少于6人,創業輔導師不少于2 人。
(五)服務有特色,業績突出。為小微企業提供的公益性服務或低收費服務占到總服務量的10%以上;能為小微企業提供一站式、全方位、多層次的服務。
第五條 “示范基地”須至少達到以下4項服務功能要求:
(一)基本服務。為入駐小微企業提供生產經營場地、倉儲物流、物業及后勤保障等基本服務。
(二)創業輔導。為創業人員或入駐小微企業提供創業咨詢、開業指導、創業輔導和培訓等服務,年服務企業30家次以上。
(三)信息咨詢。充分利用“互聯網+”等信息網絡技術手段,形成便于入駐企業查詢的、開放的信息服務系統;具有在線服務、線上線下聯動功能,線下年服務企業50 家次以上,年組織開展的相關服務活動4次以上。
(四)政務代理。加強與經信、工商、稅務、社保等部門溝通協調,提供政務代理服務,年服務企業30家次以上。
(五)投融資服務。與銀行、擔保、風投、小貸、融資服務等各類機構建立合作關系,提供融資信息,組織開展投融資推介和對接服務,年服務企業15家次以上,年組織融資對接活動2 次以上。
(六)人員培訓。為創業人員、企業經營者、專業技術人員和員工提供各類培訓,年培訓200人次以上。
(七)創新支持。具有知識產權轉化或組織技術服務資源的能力,能夠進行研發項目、科研成果和資本等多方對接。組織技術洽談會和技術對接會4次以上。
(八)市場營銷。組織企業參加各類展覽展銷、貿易洽談、產品推介、技術交流與合作等活動,每年2次以上。
(九)管理咨詢。為企業提供發展戰略、財務管理、人力資源、市場營銷等咨詢服務,年服務企業10家次以上。
(十)專業服務。為企業提供法律、會計、專利、審計、評估等服務,年服務企業20家次以上。
以上服務能力和次數的要求含基地引入的第三方專業機構的服務。
合肥市小微企業創業示范基地認定材料
申報單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示范基地”申請報告;
(二)運營主體的法人證書和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三)上一年度審計報告(含基地內容);
(四)土地、房屋的不動產權證書(或租賃合同)復印件;
(五)開展相關服務的證明材料(通知、照片、總結等);
(六)能夠證明符合申報條件的其他材料;
(七)對申報材料真實性的聲明(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合肥市小微企業創業示范基地申報獎勵補貼
1、對獲得、省級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補貼100萬元、50 萬元。
2、對入駐創業基地內成長性好的小微企業,納入全省成長性小微企業名單,申報省中小企業專項資金項目時給予優先支持。
3、申報級小微企業創業示范基地,從省級創業基地中優選。優先支持創業基地單位申報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服務體系建設項目資金等項目。
市經信局對“示范基地”實行動態管理,組織開展對“示范基地”服務情況和運行情況的年度測評,對測評優秀的給予一定資金獎補,對測評合格的“示范基地”予以確認,對測評不合格的取消其稱號。
鼓勵“示范基地”不斷完善創業基礎設施環境,增強創業服務能力,提高入駐企業創業成功率,提升“示范基地”品牌影響力,發揮示范帶動作用。
對新認定的“示范基地”,各縣(市)區、開發區可根據實際,鼓勵支持小微企業創業示范基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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