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申報
行業動態
關于合肥市高新技術企業對于固定資產加速折舊處理方式已經申報認定流程是怎樣的?具體請看下文講解,臥濤科技一直專注于為企業服務,包括項目申報、知識產權、軟件開發、融資貸款、可研報告、科創板精選層、科技成果評價等等,歡迎大家前來咨詢。
政策專人免費指導電話:19855109130(可加v),0551-65300586,QQ:2885169026
合肥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認定固定資產加速折舊處理方式及流程:
根據《關于設備器具扣除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4號)第一條規定,企業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那么對于設備、器具單位價值超過500萬元,以及房屋和建筑物是否能享受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政策呢?分類歸納如下:
企業新購進的固定資產:
(一)設備、器具單價不超過500萬元,可一次性扣除。
(二)設備、器具單價超過500萬元:
1.對生物藥品制造業,專用設備制造業,鐵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運輸設備制造業,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儀器儀表制造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等6個行業的企業新購進的固定資產;對輕工、紡織、機械、汽車等四個領域重點行業的企業新購進的固定資產,可由企業選擇縮短折舊年限或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以下簡稱六大行業、四個領域)
2.其他行業:如專門用于研發,可采用縮短折舊年限或加速折舊的方法,對于不是專門用于研發的固定資產,不能享受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政策。
(三)房屋建筑物,如果是六大行業、四個領域的新購進的房屋建筑物,不論是否超過500萬,可以縮短折舊年限或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其他的房屋建筑物不能夠享受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政策。
注:本文所稱加速折舊政策包括加速折舊方法(雙倍余額遞減法或年數總和法),縮短折舊年限和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簡稱一次性扣除)三種。
需要咨詢或者代理申請的企業單位可以免費咨詢臥濤小編為您在線解答指導!
更多政策詳情點擊:在申報項目政策匯總